按照《关于印发天水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医保〔2023〕33号)和《关于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额代缴和差额征缴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92 号)精神。经审核汇总,我县第二季度医疗救助支付4162200.58元。其中:一站式结算16227人,金额3306905.79元;手工结算548人,金额 855294.79元。
特此公示。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