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修改及效验社保卡密码的通知
各乡镇、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要求,需要对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支付密码进行修改及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参保单位负责通知本乡镇、本单位参保人员进行社保卡医保支付初始密码的修改(初始密码123456),如未修改初始密码,全省启用医保支付密码强制校验功能后,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将无法在定点医药机构正常刷卡使用。
二、各乡镇、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配合参保人员进行医保支付初始密码的修改,并在各村、各医药机构店内醒目位置张贴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必须修改初始密码,以保障医保支付结算的安全。不配合参保人员进行密码修改的定点医药机构,造成参保人员投诉的,年终考核时扣分,并按照医保服务协议规定执行。
三、参保人员医保支付密码强制校验功能从2021年12月1日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