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hagnwuju/2021-00004
  • 发布机构: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商务局工作职能及联系方式
发布日期:2021-03-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商务局工作职能及联系方式

 

清水县商务局以下简称县商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委和县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县商务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有关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全县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商务运行状况,研究解决商务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制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体系和通道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直销、汽车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备案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流通市场的监督管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酒类流通备案,落实药品流通规划

(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落实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五)负责和指导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指导品牌保护、商业信用建立;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六)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

(七)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进出口贸易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我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

(九)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并实施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多双边全县的无偿援助赠款业务

(十)负责全县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等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拟定赴境外举办上述商务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县贸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分工。全县酒类、药品商品质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酒类流通备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职责由商务局承担。

通讯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泰山路11

邮政编码:741400

办公电话:0938-8885100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