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hagnwuju/2022-00005
  • 发布机构: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关于公布首批甘肃省示范步行街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公布首批甘肃省示范步行街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2021年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示范步行街认定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步行街改造提升首批省级示范步行街认定工作。经市州推荐实地调研、第三方审和会议研究省商务厅决定将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步行街临夏州临夏市“八坊十三巷”步行街天水市秦州区佳·水岸小镇步行街确认为首甘肃省示范步行街。

全省步行街改造提升和省级示范步行街评选认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现代流通体系、全面促进消费、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学习借鉴全国、全省示范步行街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努力促进步行街高质量发展。

、持续改造提升。首批省级示范步行街要珍视荣誉,进一步提品质、强特色、增优势,不断提高步行街发展水平,努力争创国家级示范步行街。其他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创造有利条件、坚持市场导向,指导当地步行街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存量、注重实际,找准定位遵循规律,不断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改造提升步伐省商务厅将对省级示范步行街给予引导支持。

、切实加强总结推广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加强我省步行街改造提升和示范步行街认定等相关工作的宣传推广,扩大甘肃省示范步行街知名度、影响力。有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首批省级示范步行街重点围绕加强规划布局、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街区、增强文化底蕴、规范管理运营等方面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各省级示范步行街可结合街区规划、布局、风格等,按照美观大方、固定耐久的原则,设计和制作“甘肃省示范步行街”标识,开展宣传展示和相关活动。设计方案确定后报省商务厅。

充分发挥聚合作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步行街管理、运营部门,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的前提下,持续优化步行街消费环境,不断丰富餐饮、购物、服务等业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特色品牌,融入地域、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元素,结合各地各类节会、展会等,举办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培育消费热点,激发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甘肃省商务厅

                            2022年3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