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商务发〔2020〕69号
清水县商务局关于印发《清水县商贸流通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商贸流通企业:
现将《清水县商贸流通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商务局
2020年12月31日
清水县商贸流通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为落实《清水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天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商贸流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疫情在我县商贸流通领域传播扩散,切实加强商贸流通行业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确保零售、餐饮、住宿企业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平稳有序运行,确保一季度商贸经济平稳增长。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舆论引导,建立值班制度
各大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商贸流通企业要在经营场所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佩戴口罩的温馨提示、悬挂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标语、版面,有条件的可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面向消费者主动开展防控知识介绍,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要安排值班人员全天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建立疫情上报制度,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采取措施,第一时间上报商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38—8878322)。
(二)做好消毒清洁,营造舒适环境
各商场、超市每天要定时做好消毒和卫生清洁工作,并确保经营场所通风,通风换气设备要满负荷运行;配备专职消毒人员,储备消毒药品、器材,有详细的消毒记录。对各类从业人员要加强卫生管理,及时分发预防药品、用品,做好员工的防护保障,严格落实戴口罩上岗制度,做好个人防护,降低交叉感染的可能性。要安排有医护知识和救护技能的工作人员担任巡查员, 做好员工、顾客体温监测工作,避免员工或顾客带病在经营场所流连、逗留,一旦发现可疑病情,立即进行上报并妥善处理。保障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烘干设施和洗手液、纸巾等物品。引导工作人员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各类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尽量防控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消费者进入,有条件的门店可配备红外线测温仪。
各类住宿餐饮企业必须落实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要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不得采购、烹制、销售来历不明的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避免与养殖或者野生动物、生病动物或变质肉接触,避免与生鲜市场内的流浪动物、垃圾废水接触;尽可能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打喷嚏)的人密切接触。提倡明档操作、熟食加工的餐饮从业者戴口罩上岗,每日及时更换口罩;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特别在制作食物前、餐前便后、上班之前、回家后、接触垃圾、抚摸动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空调房间保持排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调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餐具、用具、饮品等器皿消毒后使用,定期对餐饮经营场所、电梯空间进行消毒。外卖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及物流周转用具要每天清洁消毒。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尽量防控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消费者进入,有条件的门店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
(三)暂停大型活动,避免人员聚集
除维持正常经营秩序,保障正常生活必需品供应外,禁止举办各类大型促销活动,避免人员聚集,停止一切可能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
(四)强化产销衔接,确保市场供应
县内各有关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要确保卫生消毒商品以及消费者必需商品的供应,加强产销对接,拓宽进货渠道,增加商品投放,充实库存储备。对当前热销商品要尽最大努力,满足消费需求,力求做到不脱销、不断档,不囤积居奇,不搭车涨价,有条件的企业可免费提供防控用品,切实做好防疫物资供应保障。
(五)提供便利服务,严把商品质量
有条件的商场要积极开展网上购物、电话订货,尽可能地向有需要的顾客提供方便。要严把各类食品进货渠道和质量关,做好检验检疫工作;超市在出售食品(半成品)时,要采取严密的安全卫生措施,让顾客买着满意、吃着放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商务局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吴全玉 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小明 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艳霞 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乔庆宏 刘建航 黄爱春 史玲娟 安娟娟 王倩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与行业管理股,具体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各大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商贸流通企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确保疫情信息准确、及时传达。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防疫物品配备和场所清洁消毒等工作。要自觉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从严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积极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发现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各股室要坚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靠实责任、细化措施,全力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强化统筹协调。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切实做好动态监测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及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要加大重点环节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渎职、失职、不作为、慢作为、怠工脱岗等现象严厉查处、严肃问责。
(四)严格遵守纪律。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信谣不传谣,不散播发布不实消息。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注意个人卫生和物品消毒,确保自身安全。
清水县商务局 2020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