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商务局关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报告
中共清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中共清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22〕27号)文件精神,经认真梳理,我局没有新承接省市下放和调整的权责事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所以本次权责清单无调整。
特此报告。
清水县商务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