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商务发〔2024〕47号
清水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清水县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相关商贸企业:
为全面做好我县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家具家装以旧换新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经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第四次会议部署,按照《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以及7月24日省长办公会议精神,进一步抢抓政策机遇,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力争到2024年底,全县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规范率超过80%,通过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动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高,全县经济转型升级。
二、活动时间
从2024年8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三、补贴方式及标准
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均采取“先买后补”的补贴方式。具体补贴标准参照《甘肃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申请补贴入口:登录 “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设置“甘快办以旧换新”专区,分设 “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业务版块。通过数字化的方法和手段, “一站式”完成以旧换新申请登记、审核查验、补贴兑付等工作, 预防恶意骗补、套利等违法行为。
四、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征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8月26日至8月31日)。按照甘肃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专责组《关于征选 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的通知》文件精神,面向全县范围征集符合条件的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家具焕新等方面的商贸企业,通过资格校验,确定首批实施企业,并上报省、市审批并公示。
(二)宣传预热(9月1日至9月13日)通过“清水发布”、“清水商务”等县内各个媒体平台全面宣传《甘肃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以旧换新内容和政策补贴标准;组织入围的汽车、家电、电动车、家具家装等商贸企业印制宣传彩页和宣传画,发放朋友圈及各个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三)集中宣传展销(9月14日至17日)
1、汽车销售企业:组织本县范围内汽车销售企业在大体育场开展展销促销及宣传活动,现场分发汽车以旧换新宣传资料,鼓励和促进消费者进行汽车更新换代,活动现场展示各类新车型,为消费者提供购车咨询、新车试驾等服务。此外,通过现场的互动环节和宣传优惠政策,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扩大品牌知名度。
2、家电销售企业:组织县内家电销售企业在轩辕广场开展展销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宣传资料,展销展买各类家电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通过现场宣讲,烘托氛围,进一步集聚人流量、释放消费潜力、繁荣市场经济,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消费需求。
3、家装厨卫销售企业:组织县内家装厨卫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印发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宣传资料及家具样板宣传册现场分发宣传,各个门店同步开展店庆、打折、满减等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
4、电动车销售企业:组织县内雅迪、台铃、新日、小刀、绿源、金箭电动车销售企业开展产品展销及现场推介活动,分发电动车以旧换新宣传资料,现场展示各种款式新颖、性能优越的电动车,设置互动和试驾环节,让消费者亲身体验电动车的驾驶感受,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消费需求。
五、补贴资金发放
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家装厨卫“焕新”补贴资金发放,由县商务、工信、公安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初审,市级商务部门终审,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自消费者提交补贴申请至补贴资金到达消费者个人账户, 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商务局牵头实施全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工作,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强化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主动、及时协调解决,不可推诿扯皮。
2、强化宣传引导。要支持符合条件资质的企业积极参与本次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中来。通过县级政府网站、新闻平台等各大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信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跟踪问效。县商务局要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活动开展、资金使用、补贴兑付、绩效目标等情况跟进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省、市报送情况信息,总结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并及时总结推广。
清水县商务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