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iranziyuanju/2022-00005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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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1-27 信息来源: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按事权划分,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8、负责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区域内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和年度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监测预警、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科普知识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起草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根据授权,对县、乡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6负责城市规划区和村镇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监管等工作。

17统一领导和管理林业和草原局。

18完成委、政府和自然资源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清水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清水县温泉景区服务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此处内容为9张公开报表,请以图片的形式插入文档中。

 

 

 

 

 

 

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部门

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5708.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二)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570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8.21万元,占100%;

   (三)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5708.2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708.2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21.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8.84万元,项目支出3508.04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708.2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8.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708.2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08.2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062.6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增加部分主要为土地征收补偿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708.21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60.2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65.37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
   ⑵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项)1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持平。

⑶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项)343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228万元,增长55.5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增加部分主要为土地征收补偿

  1. 城乡社区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车补乡镇补贴60.0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32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08.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8.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占0 %交通运输支出(类)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八)202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2022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2022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0万元。2022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将绿化晒水车辆运行费列入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022年将绿化晒水车辆运行费列入项目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本部门本级、清水县温泉景区服务中心、清水县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清水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8事业单位以及中德财政合作甘肃天水生态造林项目清水执行办公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2家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60.21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或减少165.37万元,下降6.8%。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9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448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388万元。

部分 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9.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X(款)XX(项):指……(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