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根据《省林长办关于落实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甘林长办〔2022〕8号)和《市林长办关于落实分解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天林长办发〔2022〕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清水县林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用力做好护绿、增绿、用绿、活绿文章,不断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推动林长制工作由建章立制向全面见效转变。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和生态保护修复、造林增绿、绿色发展、改革创新“四个新提升”工作要求,认真谋篇布局,强化工作措施,主动担责履责,扎实做好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会议提出的各项重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
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折不扣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见效。要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敏感地区监管,持续推进各类生态环境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要结合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创建行动,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增加城市绿地,拓展绿化空间。要加强林草资源管护队伍、基础设施、物资储备建设,有效防范和应对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和病虫害,切实维护林草资源安全。
三、抓好工作落实
各乡镇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标《林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分解表》目标考核细化指标和分值量化,强化目标管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清水县林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分解表
清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1日
清水县林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分解表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分值 |
备注 |
1 |
保护发展目标 |
森林覆盖率 |
5 |
|
2 |
森林蓄积量 |
5 |
||
3 |
草原植被盖度 |
5 |
||
4 |
湿地保护率 |
5 |
||
5 |
组织制度建设情况 |
有组织领导、林长制各项制度健全。 |
5 |
|
有林长制阵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
5 |
|||
6 |
安排部署情况 |
乡镇党委政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林长会议精神,研究安排部署工作,党委会等各类会议记录齐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学习部署工作一次,每少一次扣2.5分,扣完为止。 |
5 |
|
7 |
国土绿化情况 |
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年度义务植树任务,长效抓好日常管护工作,成活率达到85%以上。按要求完成任务得5分。 |
5 |
|
高质量抓好道路、河流两旁等绿化工作,各乡镇每年完成乡村道路、河流两旁绿化等不少于5公里。 |
5 |
|||
乡村绿化美化,各乡镇每年完成不少于2个行政村村庄绿化美化和提质增效工作。每少1个扣2.5分,扣完为止。 |
5 |
|||
8 |
资源管护情况 |
乡级林长按照林长工作职责,严格开展巡林护林工作,全面抓好林草资源管护工作,确保林草面积不减少。原则上乡级总林长每季度巡林不少于1次,乡级林长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巡林护林记录、台账、影像资料等齐全),每少一次2.5分,扣完为止。 |
10 |
|
按照林长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组织防灭火宣传,严格落实防火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有火必报、报扑同步、逐级上报”等制度,全面抓好护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火灾乡镇不得分。 |
10 |
|||
全面加强巡护检查,对发现违法采伐林木、违法占用林草地、破坏野生动植物和破坏湿地等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及时报告上级林草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不及时制止、报告主管部门的,被媒体报道或上级督查检查发现,每报道、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
9 |
宣传报道情况 |
各乡镇每月向县林长办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每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
12 |
|
10 |
护林员管理情况 |
严格按照护林员管理办法,加强公益林护林员、生态林护林员管理工作,无特殊紧急情况,不得安排护林员进行林草资源管护、森林防火以外其他工作。安排护林员从事林草资源管理之外工作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3 |
|
规范护林员聘任、解聘工作,护林员解聘、聘任文件、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各类资料齐全。 |
3 |
|||
11 |
创建情况 |
按要求完成全国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任务。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