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业主:
为有效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利,县委、县政府将化解不动产登记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强力推进。依据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字〔2021〕93号),现分阶段、分小区集中办理业主的不动产权登记。
第一批集中办理的小区为:清水县电力局家属楼、清水县一建公司家属楼、清水县电信局家属楼、清水县教委家属楼、清水县一中家属楼。请各位业主自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到清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一楼(东),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上述小区首次登记与转移登记合并办理,由住户单方申请,住户前来办证时提交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窗口提供、现场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等)
3.购房合同原件(无购房合同的依据原建设单位提供的住户花名册办理)
4.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土地使用证等产权来源凭证的,依据依据原建设单位提供的住户花名册办理)。
税费缴纳咨询电话: 罗 静 13893848805
不动产登记咨询电话:王奇明15009381101
清水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