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十四项 天水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查报告指出,已完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但调阅天水市自然资源局资料显示,还有12个历史遗留矿山未完成恢复治理,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天水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加快全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进度。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情况:经全面核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不涉及我县。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现申请县环委会予以验收销号,特此报告。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3835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