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十五项 天水市砂石资源开发布局不合理,整合力度不够,特别是秦州区、麦积区、武山县作为省上规划布局的砂石集中开采区,未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促进砂石绿色开采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设置最低生产规模(产能),砂石料矿山以小型矿山居多,分布零散,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合理划定砂石土集中开采区,提高新建、生产建筑用砂石料矿企业生产规模(产能),实现矿产资源集中化、规模化、产业化、生态化。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情况:我县已编制完成《清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并通过市局批复,已设置永清镇李家沟、白驼镇猫儿峡-东沟河一带、红堡镇后川村、草川铺镇寺下河一带等建筑用石材集中开采区,后续砂石料矿山设置将逐步向集中开采区聚集,实现砂石资源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开采。
按照《天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已将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列入《清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新立采矿权,新建矿泉水矿最低开采规模3万吨/年;新建建筑用石材矿最低开采规模20万立方米/年;新建砖瓦用粘土矿最低开采规模6万吨/年。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3835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