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张河林场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方案的公示
清水县张河林场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10天
监督电话:12317(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0938-7151522(清水县自然资源局)、0938-7151271(清水县乡村振兴局)、0938-8870368(清水县张河林场)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6日
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