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尖山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9号)和《清水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到位通知》(清财发〔2022〕148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局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资金50万元,现将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清水县尖山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主管单位为清水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实施单位为清水县尖山林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清水县尖山林场米家沟门新建管护用房建筑面积为119.77平方米,建筑东西长20.3米、南北宽5.9米、高度4.8米,地上一层,建筑结构为砌体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0.2g);场地硬化676.64平方米,新建花架廊45.24平方米,新建1#挡土墙20米(出地面2.0米),新建2#挡土墙40米(出地面2.5米),道路硬化300平方米,铁丝围栏30米。
项目建设资金为88.29607万元,其中欠发达国有林场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38.29607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于2022年7月9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2022年10月22日通过竣工验收,2022年10月24日通过县级验收,工程质量符合项目建设要求。欠发达国有林场资金50万元已全额支付,资金支付率达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尖山林场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了办公环境,提高了办公质量,进一步维护了林区稳定,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而促进我县林业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示期限:10天
五、监督电话:12317(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0938-7151522(清水县自然资源局)、0938-7151271(清水县乡村振兴局)、0938-4973222(清水县尖山林场)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