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公告
继承人:孙强强
被继承人:孙秀芳
不动产坐落:清水县永清镇中山北路西侧中山华庭小区15栋2单元271室
产权证书号:清国用2013第1180号,清房权证私字第8782号
被继承人孙秀芳于2020年12月15日病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继承人生前无有效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应法定继承。由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现经第二顺序继承人孙晓强、孙强强、孙菊芳协商一致同意,上述不动产产权由孙强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至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