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iranziyuanju/2023-00014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5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公告

继承人:田焕文

被继承人:田有祥

坐落:清水县永清镇充国北路三义嘉园小区13-4号商铺

证书号:清国用2014638号、清房权证私字第9503

因被继承人田有祥因病于20230204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继承人生前无有效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应法定继承。现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小明、田焕文、田文莉一致同意,上述不动产产权由田焕文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至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