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张河林场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产业发展项目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10天
监督电话:12317(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0938-7151522(清水县自然资源局)、0938-7151271(清水县乡村振兴局)、0938-8870368(清水县张河林场)
附件:清水县张河林场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pdf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