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张河林场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产业发展项目资产公示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肃省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甘肃省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规范项目资产确权颁证工作的通知》《清水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我局组织专门人员,按照帮扶项目资产确权流程,对我局2024年实施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进行了详实梳理汇总,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帮扶项目资产登记事项基本情况
我局2024年共计实施项目1项,涉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本次确权资金项目资产34.765万元,其中,公益性资产34.765万元、经营性资产0万元,具体项目坐落、范围、面积、类型、数量、受益范围、行业管制等情况详见附件。
二、帮扶项目资产登记事项权属状况
按照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负责监管的帮扶项目资产通过组织人员取证调查、依据政策规定审核把关等程序,经核定,我局帮扶项目资产状态良好,可颁证移交的有1个涉及34.765万元,需第三方认定报废的有0个涉及资金0万元。在用资产中,使用权属归清水县张河林场所有,由其使用管护。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相关人员或机构对我局资产登记事项提出异议、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我局将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异议处理的结果书面告知异议方。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对异议内容及时开展调查并重新审核公示。
四、其他事项
公示时限:15天
提出异议时限:以公示发布之日起15天内
联系电话:0938-7151522(清水县自然资源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统计表.xls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