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公告
继承人:李建平
被继承人:陈桂英
不动产坐落:甘肃省清水县永清镇永盛路46-6号
产权证书号:清水县房权证清房产字第000111号、清国用(93)字第0211号
被继承人陈桂英因病于2012年3月12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继承人生前无有效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应法定继承。现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建华、李建平、李勇、李文协商一致,上述不动产产权由李建平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至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清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