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人:黄戎
被继承人:黄全甲
不动产坐落:清水县永清镇丰盛村下园子67号
房屋所有权证:清水县房权证清房产字第00877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清国用(2000)字第1333号
被继承人黄全甲因病于2024年3月25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继承人生前无有效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应法定继承。现第一顺序继承人宋春玉,黄戎,黄荣,黄平一致同意,上述不动产产权由黄戎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至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