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公告
继承人:李玉梅
被继承人:李杰
不动产坐落:甘肃省清水县永清镇充国北路福铭苑小区4号楼2单元301室
不动产权证书号:甘(2017)清水县不动产权第0000896号
被继承人李杰因病于2024年3月11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继承人生前无有效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应法定继承。现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玉梅、李红梅、李秀芹、李雪协商一致,上述不动产产权由李玉梅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至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清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