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白驼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白驼河等9个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自网站发布15个工作日。详见附件。
附件: 清水县确权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