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自然灾害防治交通运输保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交通运输行业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前做好突发灾害事件的应对,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结合我单位的本职工作,现编制了清水县交通运输局自然灾害防治交通运输保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有效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运输行业自然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的控制、减轻和消除各类灾害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依法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映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置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县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交通运输系统因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交通运输应急抢险和处治工作。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雪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县交通运输系统自然灾害防治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
成立清水县交通运输系统自然灾害防治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天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国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伟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知敏 局党组成员
成 员:冯保华 县农村公路养护站站长
李爱霞 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亮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郑 斌 局办公室主任
郝加祥 局建设运输股股长
李建洲 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股长
陈金娥 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单爱萍 局综合股股长
张新民 局法治宣传股股长
陈新兴 局计划财务股干部
陈 翔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股股长
靳德荣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组组长
杨旭东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组组长
张旦旦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组组长
李维军 甘肃天嘉交运集团清水分公司经理
袁 震 清水县火车站党支部书记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自然灾害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方案,并按照应急方案迅速组织开展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件的类别,统一部署应急方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紧急协调和处理。
3.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车辆、机械,做好损毁道路、桥梁的抢通和保通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发生后道路运输应急运力调配和运输保障工作。
4.做好与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然灾害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5.定期组织方案的演练,根据情况变化,适时对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6.处置各类应急和救灾工作中衍生的其他各类问题。
7.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应急和救灾工作。
(二)县交通运输系统自然灾害防治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交通运输系统自然灾害防治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村公路养护站,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各有关股室(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清水县交通运输局自然灾害防治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并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各类灾害防治的重要指示、部署和安排,协调各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掌握、收集、汇总、上报各类灾害信息和现场处置具体情况,及时向下传达上级的指示、命令。
3.根据事件的具体性质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建议。
4.做好各类灾害防治中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
5.起草领导小组文件、简报,负责领导小组各类文件资料的准备和归档。
6.指导各乡镇成立以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为主体,乡镇公益性岗位养护人员和各村民管养小组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防汛防洪应急处置机构,对本乡镇范围内农村公路防汛防洪应急处置工作进行领导、管理和协调;督促各乡镇建立以所辖农村公路管养人员村民管养小组为主体的应急处置队伍,并指导各乡镇定期做好抢险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督促各乡镇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防汛防洪的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7.承担局自然灾害防治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若干“专项工作组”, 在应急响应状态下,服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挥,按照快速、有序、准确、高效的要求,分别做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有关专项任务落实工作。各有关股室必须及时把握和报告专项工作进度动态,保证全局应急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和应急保障任务如期完成。
专项工作组下设公路应急抢险救援组、应急运力保障组、综合协调及统计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督导检查组六个工作小组,全局上下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自然灾害防治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1.公路应急抢险救援组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共分为五组:
总负责:魏天军(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全面协调指导全行业应急保障工作。
第一组组长:张国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斌、周童伟、谈宁及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机械保障联络人:张宝云(天水三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主要负责桐王路、S218线隆德至两当(松树段)、单魏梁至秦清交界、S323线远门段等公路的抢修保畅等应急保障工作,主要涉及乡镇有白驼镇、松树镇、王河镇、远门镇、土门镇、贾川乡、红堡镇等乡镇。
第二组组长:郑伟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郝加祥、张新民、高斌及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机械保障联络人:马万军(甘肃中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主要负责G566线清水段抢修保畅等应急保障工作。
第三组组长:刘知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成 员:王立新、马力、倪延超及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机械保障联络人:周爱斌(天水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要负责省道S529、S528、X307线及沿线涉及的农村公路的抢修保畅等应急保障工作,主要涉及乡镇有陇东镇、草川铺镇、丰望乡等乡镇。
第四组组长:冯保华(县农村公路养护站站长)
成 员:梁利强、谢鹏程、郭虎平。
机械保障联络人:陈小龙(甘肃万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主要负责X213平安至李崖、S323线陇县至榜罗(秦亭镇及白沙镇段)、X307线(山门段)等公路的抢修保畅等应急保障工作,主要涉及乡镇有白沙镇、黄门镇、山门镇、秦亭镇、新城乡、永清镇等乡镇。
第五组组长:王亮(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张旦旦、李建军、王文斌、高永强、蒲旭辉。
机械保障联络人:王强(甘肃星豪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要负责县道X306、X517线金集镇至南河川、S218线隆德至两当(清水段)、土门镇至云山及沿线涉及的农村公路的抢修保畅等应急保障工作,主要涉及乡镇有金集镇、土门镇、郭川镇。
公路应急抢险救援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安排抢险物资、机械设备的准备;负责组织人员和设备开展桥梁和公路抢通保通工作;负责在容易出现塌方、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地段设置警示标志,修复完善交安设施,确保行车安全。
施工单位工作职责:施工单位按照约定,应全力保障机械、人员和物资储备并处于随时可调配状态,同时要做好应急演练等工作,自然灾害发生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在领导小组无法联络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时,施工企业应按领导小组划分的片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调配机械、物资和人力,做好片区内的灾害巡查及抢修保畅工作。
2.应急运力保障组
组 长:郑伟伟
副组长:王亮 李维军
成员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甘肃天嘉交运集团清水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协调各运输企业和单位做好抢险救援车辆的统筹调配,落实好运力,做好救灾物资、旅客的运输,疏散灾民,救助伤员及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确定20辆货车为救灾专用车,遇到紧急情况,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通知有关车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装运抢险救灾物资,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事件发生后,要确保应急储备运力到位,并快速发放应急救灾有关手续、证件,紧急情况下随时征用其他运输车辆,并组织带领应急运输车辆到达指定地点接受任务。
3.综合协调及统计组
组 长:刘知敏
副组长:李爱霞
成 员:郑斌、单爱萍、陈金娥、陈翔、马力、安乐、赵孝刚、赵璟璟。
职 责:根据各类灾害预报和领导小组的要求修订自然灾害防治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处置方案,负责各类灾害防治的总体协调工作,加强与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上级相关部门联络协调,搞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做好自然灾害发生期间的值班安排工作;做好救灾工作的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领导小组及时有效开展抢险救灾处置和恢复公路通畅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4.信息宣传组
组 长:李爱霞
副组长:郑 斌
成 员:张新民、谢鹏程、杜凯丽。
职 责:负责开展各类应急抢险救灾宣传报道工作,宣传灾害防治应急抢险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加强与综合协调组的联系配合,做好应急救灾相关文字信息、图片的收集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郑伟伟
副组长:赵斌 陈新兴
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股和养护站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职 责:主要任务是协调督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为救灾第一线保供所需各类物资、食品和资金等,协调应急运输救援小组,组织开展救济、转移等工作。
6.督导检查组
组 长:张国平
成 员:李建洲、赵孝刚
职 责:督促检查应急方案的实施和应急处置物资、人员、设备等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监查应急救灾资金、物资的落实及使用情况;组织检查应急值班情况;做好应急抢险现场的安全指导工作;对应急方案的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根据职责划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应急物资储备
为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各单位应实际储备适量的救灾物资。应急处置抢险物资储备点设置在我县4个乡镇区域性交通综合服务中心。
各交通综合服务中心现储备物资如下:白沙镇区域性交通综合服务中心:装载机一台、小型运输车一台、铁锹60把、洋镐30把、雨衣50套、雨鞋50双 、手电筒10把、编织袋3000个、铁丝笼200个、应急钢架桥1座、警示标志标牌60个。草川铺镇区域性交通综合服务中心:铁锹30把、洋镐20把、雨衣15套、雨鞋15双 、手电筒5把、编织袋1500个、警示标志标牌10个。贾川乡区域性交通综合服务中心:铁锹40把、洋镐10把、雨衣30套、雨鞋30双 、手电筒8把、编织袋1800个、警示标志标牌30个。郭川镇区域性交通综合服务中心:铁锹40把、洋镐15把、雨衣30套、雨鞋30双 、手电筒10把、编织袋2000个、警示标志标牌30个。
六、其它注意事项
各类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本方案由交通运输系统自然灾害防治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长指示启动。若机构人员发生变动,则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工作职责。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通知,适时决定终止应急状态。
在应急方案启动后,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通讯中断时,按照各自分工,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抢险和处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