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jiaotongju/2023-00027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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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中共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关于印发《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

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清水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清水县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清单》作适当修改,并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315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工作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精神及胡昌升同志在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牢牢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压紧压实各级各方安全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把三管三必须有形化、具体化,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清水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清水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清水县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修订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清单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责任划分原则

机关依法对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直接监督管理;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指导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没有明确监管部门,但可能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建筑物上的各种附着物(悬挂物)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点),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安全管理。

三、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和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危险货物运输、公共交通运输、出租客运、旅游客运汽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监管和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参与对辖区内国道、省道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和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实施监督管理。

4.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指导或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限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5.指导监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许可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6.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7.联系指导邮政管理部门做好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好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网约车、网络货运、共享汽车、快递代驾等安全监管。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单位其他业务工作同规划、同安排、同考核、同推进,研究和解决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问题,组织制定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的措施。

2.支持、督促全行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督促本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室以及局属各单位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3.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每年至少4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发展的重大问题;主持召开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每年至少4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听取有关部门情况汇报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签署行业安全工作重要文件和决定

4.建立完善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落实局机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装备、经费。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年带队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不少于12次。

6.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安全事件时,应及时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或参与事故救援,根据县政府指定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协助组长综合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上级及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2.组长委托牵头做好全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其他分管局领导、各室及局属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健全完善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

4.及时召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4次),及时分析研究行业以及局属各单位安全形势、部署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7.定期向局党组、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8.局属单位及行业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及时向组长汇报,并与分管副组长通报、协商,指导事故善后处理,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9.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0.全年带队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不少于12

(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业务工作的副局长等局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履行分管行业、领域工作职责的同时,具体负责其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其工作职责:

1.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上级及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2.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三管三必须要求协助组长做好分管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分管业务范围内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3.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研究和解决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问题

4.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5.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组长或分管安全的副组长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建议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6.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定期组织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8.督促分管部门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9.分管行业发生事故或较大安全影响事件时,及时向组长汇报,并与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组长沟通,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相关问题整改。

10.全年带队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不少于12,并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局机关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局党组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股室的贯彻落实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做好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传递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工作指示和批示精神及安全文件

4.负责行业内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稳、保密工作

5.参与交通运输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的制订。参与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应急会议举办、新闻发布、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协调与舆情分析

6.负责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有关内容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计划

7.负责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8.负责办公大楼的消防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办公用房涉及防盗抢和水、电、暖、火等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

9.负责安排落实重大节假日的值班制度,并负责应急保障的后勤支援工作

10.根据需要参与相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1.根据需要参与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12.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13.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建设运输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局党组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股室的贯彻落实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做好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指导、协调全县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领域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督促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全县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加强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6.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全县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领域涉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风险评估工作

7.指导、协调全县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订局基本建设领域自然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受理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参与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的落实

9.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领域企业安全信用评价工作

10.督促指导交通建设工程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1.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12.督促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全县班线客运汽车、出租汽车、公共交通车辆旅游包车、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危险货物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等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督促指导网约车、网络货运、共享汽车、快递代驾等安全监管。

14.组织道路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加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

15.受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参与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的落实

16.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及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等工作

17.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信用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

18.依法查处管理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建立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数据库。

19.组织、指导、协调完成“平安交通”(平安工地、平安车站、平安车辆、平安驾校)的创建及考核工作。

20.根据需要参与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21.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三)综合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局党组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股室的贯彻落实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做好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纳入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

4.指导设计部门将安全和消防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

5.指导全交通行业申报安全生产管理科技项目,推广安全先进技术

6.督促指导全县公路养护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督促指导“平安交通”(平安公路)的创建及考核工作。

8.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公路养护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各类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9.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的落实

10.根据需要参与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11.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财务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局党组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股室的贯彻落实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做好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的财务预算编报和管理工作,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应急管理工作所需专项资金

4.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发展及规划的编制工作

5.根据需要参与相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法治宣传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局党组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股室的贯彻落实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做好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牵头组织、指导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机制、协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日常法治宣传教育

5. 协助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6. 监督、指导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依法行政工作,以及相应的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

7.根据需要参与相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根据需要参与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9.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六)行政审批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局党组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股室的贯彻落实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做好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组织全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安全生产事项审查工作

4.根据需要参与相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根据需要参与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6.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局党组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股室的贯彻落实

2.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拟订交通运输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关培训和考核工作。

3.组织制定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有关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5.定期召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消防工作会议

6.参与编制交通运输综合性应急预案等工作监督相关单位完善行业专项应急预案、演练、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及事后评估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督查工作,监督行业进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参与对违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查处

8.督促指导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春运、汛期、黄金周假期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检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

9.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0.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的落实

11.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2.负责本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13.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

、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清水县农村公路养护站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局党组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做好全县地方养护公路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县地方养护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规划、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经费的投入和落实,建立健全地方养护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召开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定期分析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5.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

6.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任务清单,做好责任分解落实工作

7.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加大安全投入,安全装备齐全有效

7.依法对所管辖公路桥梁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即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安全生产和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制定行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全年组织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不少于12

10.定期查找分析公路养护管理领域的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并抓好整改、督促落实。

11.组织指导本县地方养护公路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2.负责所管辖公路桥涵等交通安全设施包括路标、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与管理;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和桥梁的改造,防止因交通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而发生事故。

13.负责所管辖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临水临崖临村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定期查找、分析公路桥涵的重大事故隐患,提出相应对策,并抓好整改、督促落实

14.组织开展本行业春运、汛期、黄金周假期、雨雪冰冻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生产月”活动。

15.健全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监管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企业(人员)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16.负责所管辖公路维修养护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17.负责下属单位(养护服务中心)和公路施工工程队的日常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

18.负责所管辖公路防汛保畅、地质灾害防治、冬季除冰防滑、春运保通等工作

19.负责协调全县交通应急指挥工作,制定完善全县公路保障应急预案、演练、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及事后评估工作

20.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队伍,提高实际应对能力和水平

21.配合做好参与处置的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负责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统一行动,以及需由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公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

22.开展与应急相关的预防预警、新闻发布、通信保障等工作

23.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突发事件报送程序,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全面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24.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制度措施

25.推进管理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承诺告知制度,指导企业加强风险辨识、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本质安全体系建设

26.负责管理范围内企业安全信用评价工作;依法受理和查处本行业各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建立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数据库

27.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8.负责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逐级建立与安全监管部门之间事故统计信息通报机制;按规定及时报送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

29.负责所管辖公路“平安交通”(平安公路)的创建及考核工作。

30.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二)清水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局党组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做好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组织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规划、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经费的投入和落实,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召开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定期分析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5.制定行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全年组织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不少于12

6.定期查找分析农村公路建设领域的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并抓好整改、督促落实。

7.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8.组织开展本行业夏季高温、汛期、黄金周假期、冬季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生产月”活动。

9.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

10.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任务清单,做好责任分解落实工作

11.负责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逐级建立与安全监管部门之间事故统计信息通报机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资料

12.健全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监管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企业(人员)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13.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加大安全投入,安全装备齐全有效

14.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即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安全生产和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5.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建立完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制度措施

16.推进管理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承诺告知制度,指导企业加强风险辨识、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本质安全体系建设

17.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安全信用评价工作;依法受理和查处本行业各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事故隐患举报,建立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数据库。

18.负责职责管理范围内项目“平安交通”(平安工地)的创建及考核工作。

19.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0.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三)清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局党组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做好全县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危化品运输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相关运输业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

3.负责网约车、网络货运、共享汽车、快递代驾等行业安全管理。

4.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组织制定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规划、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经费的投入和落实,建立健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召开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定期分析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6.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

7.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任务清单,做好责任分解落实工作

8.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加大安全投入,安全装备齐全有效

9.制定行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全年组织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不少于12

10.定期查找分析道路运输行业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的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隐患,提出相应对策,并抓好整改、督促落实。

11.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2.组织开展本行业春运、“两会”、汛期、节假日、冬季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生产月”活动。

13.督促指导客运站场(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两客一危检查和凌晨两点至五点落地休息制度

14.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建立完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制度措施

15.负责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和车辆,负责货运车辆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治理查处工作,严查百吨王以及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6.配合做好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临水临崖临村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

17.负责涉路案件的查处工作,严格查处破坏公路、污染路面、非法穿跨越公路、私开平交道口、非法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等影响公路行车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18.负责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逐级建立与安全监管部门之间事故统计信息通报机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资料

19.健全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监管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企业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0.推进管理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承诺告知制度,指导企业加强风险辨识、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本质安全体系建设

21.负责管理范围内企业安全信用评价工作;依法受理和查处本行业各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事故隐患举报,建立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数据库

22.负责管理范围内企业“平安交通”(平安车站、平安车辆、平安驾校)的创建及考核工作。

23.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4.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七、相关要求

(一)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都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健全完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领导重点负责,其他副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口负责的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共同责任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齐抓共管,狠抓落实。

、责任追究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对照职责清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对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或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格按《清水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县委办发2014 140清水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县委办发2015111号)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