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jiaotongju/2021-00027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交运发〔2020〕31号)关于加强道路客运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强道路客运管理的通知

 

天嘉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清水县分公司:

按照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已于2020年2月20日全面恢复道路客运,但我局在检查中发现,还存在农村班线车辆未全面恢复运营的问题,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工作,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客运经营

1.全面恢复县际、县内客运班线运营,按照核定载客人数50%控制客座率。

2.全面恢复公交线路运营,按照疫情发生前发车时间间隔进行运营,并可根据客流情况,适当增加调整班次和运力。

3.全面恢复巡游出租车运营。

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1.做好客运站、交通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工作,严格落实每日每车全面消毒不少于2次,并在运营过程中开窗保持通风;出租车要落实“载客一次,消毒一次”,重点对车辆内外门把手进行消毒,阻断疫情潜在传播途径。

2.必须为司乘人员配备口罩,为车辆配备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运营企业每日要对司乘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记录,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县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交通运输局。

3.必须要求乘客做好实名制登记,指导乘客通过二维码填报旅客信息登记系统,做到人员信息可追踪溯源,并要求乘客做好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分散就坐,对乘客不落实实名制登记、拒绝配合体温检测。未佩戴口罩者,司乘人员有权拒绝其乘车。

特此通知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