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客运班线车辆入城线路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客运秩序,大力整治交通运输领域乱象,缓解客运班线车辆穿城而过造成城区交通拥堵压力,打造清水良好的客运交通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县政府同意,对全县客运班线车辆入城线路调整通知如下:
一、线路调整情况
(一)东部方向。东部方向白沙镇、山门镇、秦亭镇、新城乡、陇东镇29条乡镇客运班线35辆运营车辆,在南道河桥十字路口进入花石崖路,沿轩辕大道行驶至汽车站,坚决禁止从南道河十字路口进入县城。
(二)西部方向。西部方向秦州区、麦积区、张川县、秦安县4条县际班线35辆运营车辆及郭川镇、贾川乡、土门镇、松树镇、王河镇、金集镇、黄门镇、远门镇、白驼镇25条乡镇客运班线36辆运营车辆,在红堡大桥沿上邽大道行驶至汽车站,坚决禁止沿桐温公路进入县城;红堡镇2条乡镇客运班线6辆运营车辆沿桐温公路进入兴业路十字,左转行至汽车站,坚决禁止沿西华路进入城区。
(三)南部方向。南部方向草川铺镇、丰望乡4条乡镇客运班线4辆运营车辆在草川路口直行至轩辕大道进入汽车站,坚决禁止沿永清路进入城区。
二、线路调整时间
以上线路调整从2020年6月7日开始执行。
三、线路调整要求
(一)坚决杜绝城区内临时停靠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在汽车站内停放。
(二)客运车辆必须沿规定线路进站,严禁不按指定线路运行而随意绕行。
(三)所有班线车辆、公交车必须在清水县汽车站内指定区域车位停放,禁止站外停放。
(四)广泛宣传动员,引导广大乘客进站实名制购票,有序排队乘车,禁止站外上下车。
(五)对不按通知要求执行的车辆,县交通运输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