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按照县安委办安排,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于近期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排查整治工程施工、道路运输、公路运营管理等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二、检查方式
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管理领域迅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执法过程,要深入施工现场、企业及管养公路重点路段,采取现场整改、执法处罚、关闭停产等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各单位要紧盯行业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检查。
(一)道路运输及交通执法领域。要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动态监管,强化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对汽车客运站、公交站点、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严密制定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要依法打击“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危化品非法运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等。重点聚焦钢铁制品、砂石货物、渣土运输、水泥搅拌、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运营车辆,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二)公路管理领域。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作业管理,避免车流量高峰期维护作业,确需作业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规定设置安全指示警示标志、标牌,规范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要加强路面巡查,加大对有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路段及危病桥、高边坡、事故多发等地段的巡查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加强特殊天气预警,提前采取管制、分流、限速等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农村公路养护站,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
(三)工程建设领域。
1.要重点排查整治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中存在的各类违规行为,排查是否存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危大工程风险评估不到位、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安全投入不足、盲目赶工、冒险作业、不严格落实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问题隐患。
2.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加强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加强高风险工程安全检查,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情况;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
3.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情况,组织研究部暑滚动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问题隐患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是否存在纸面整改或虚假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情况,是否存在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问题;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情况,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及时吸取近期省内外及全市历史上同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组织排查治理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情况;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落实三级安全教育、事故警示教育,突出岗前培训和班组培训,明确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员工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情况,是否存在培训教育制度不落实、内容脱离实际、考试代签弄虚作假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格执法,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限定整改期限,并派专人跟踪督办;隐患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场所单位,聚焦可能导致群
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问题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项目办要对正在施工建设中的重点项目“地毯式”全面排查,集中治理一批事故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行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查”出实效,“督”出质量。
(三)严格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过程中要规范执法言行,树立良好形象,并做好检查的文字、图片、录像等资料记录。并及时将以下工作资料报送局安监股:1.被检查企业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演练等活动印证资料(扫描件)。2.聘请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的相关资料。3.工作台账、工作总结。报送时间:11月6日前报送局安监股。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