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清水县加快“交商邮供”融合
推进农村客货邮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联社、中国邮政集团清水分公司、客货运输企业、快递物流企业:
为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进一步融合交通运输、商贸、农业农村、邮政、供销等资源,形成“交商邮供”融合发展局面,依据省交通运输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交商邮供融合推进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甘交运〔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清水县加快“交商邮供”融合推进农村客货邮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清水县公安局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清水县商务局 清水县供销联社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水县分公司
2024年9月2日
清水县加快“交商邮供”融合
推进农村客货邮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农村客货邮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进一步融合交通运输、商贸、农业农村、邮政、供销等资源,形成“交商邮供”融合发展局面,统筹解决群众幸福出行、邮政寄递、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依据省交通运输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交商邮供融合推进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甘交运〔2024〕6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服务乡村振兴、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运输为宗旨,深入推进农村“交商邮供”运行机制、基础设施、运输线路、运营信息等共建共享,加强资源统筹利用,推动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新动能,加快构建集约高效可持续的农村运输服务体系,更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服务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城乡物流公益性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为“交商邮供”融合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挖掘和拓展“交商邮供”融合发展市场,探索创新经营和服务模式。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着力畅通两个“一公里”,围绕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加快补齐农村流通设施短板,强化节点、打通堵点、补上断点。
——坚持融合发展,降本增效。加强资源整合共享与合作开发融合发展,统筹推进“交商邮供”机制融合、渠道融合、要素融合、信息融合,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服务。以“交商邮供”融合为抓手,探索建立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邮政、商务、供销等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城乡发展新机制。依托各行业在寄递物流方面现有的基础条件和优势,形成乡镇客运站和村级服务点“一站多用”,多种信息平台融合“一网多能”的综合服务发展新格局,推动农村物流发展更可持续,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三、基本情况及发展目标
(一)基本情况
我县所辖18乡镇、260个行政村,共有快递品牌企业8家,物流企业11家,均已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全县建制村通等级硬化路率达100%,现有公交车辆70辆,农村客运班线39条,农村客运车辆52辆,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已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网络及农村客运网络。2022年被评为省级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县,已开通客货邮示范线路3条,创建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3个。目前,我县寄递物流存在技术应用滞后、资源分配不合理、农村快递服务覆盖率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致使寄递物流配送成本较高、配送效率较低。当前需要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才能满足不段增长的市场需求。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全县基本形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经营规范、集约高效”的农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建成县级智能化集中化分拣共配中心1处,县级“交商邮供”综合服务中心1处,建成乡镇“交商邮供”综合服务站18个,建成村级“交商邮供”服务网点260个,开通“交商邮供”融合线路5条。
第一阶段(2024年底):按照省市关于“交商邮供”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标准,建成县级智能化集中化分拣共配中心1处,6个乡镇级“交商邮供”综合服务站(红堡镇、白驼镇、黄门镇、山门镇、秦亭镇、金集镇),60个村级“交商邮供”服务网点,开通“交商邮供”融合线路4条(县城至白驼镇、县城至黄门镇、县城至山门镇、县城至秦亭镇),整合部分县域寄递企业、物流企业入驻智能化共配中心,初步形成“交商邮供”融合新局面。
第二阶段(2025年底):建成县级“交商邮供”综合服务中心1处,共建成乡镇级“交商邮供”综合服务站14个,村级“交商邮供”服务网点180个,全面推进县域物流企业入驻智能化共配中心,全县“交商邮供”融合深度推进。
第三阶段(2027年底):共建成乡镇级“交商邮供”综合服务站18个,升级改造完成全县村级“交商邮供”服务网点260个,全面推进“交商邮供”融合发展服务网点向村级全面延伸,推动“交商邮供”融合发展实现乡镇及建制村全覆盖。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智能化集中化的县级分拣共配中心。选择或组建具有较强协调整合和持续运营能力的龙头企业作为运营主体,委托运营企业负责建设县级“交商邮供”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快递分拣全自动,通过联盟、合资等市场化合作方式,引导和支持相关企业入驻,共享服务中心资源,实现货运、快递分拣仓储、农产品集配等功能于一体,整合邮政快递企业、县域寄递企业、物流企业全部入驻智能化共配中心。完善城乡公交中心和乡村物流共配中心功能布局,合理增加乡村物流快递场地和设施,实现自动分拣,为“交商邮供”融合提供综合服务基础,实现快递的集中分拣、统一仓储,寄递、商贸物流县到乡(镇)的共同配送。(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商务局、供销联社、邮政公司、快递物流企业)
2.提升改造“多站合一”的“交商邮供”乡镇综合服务站。选择具备条件的乡镇运输服务站、邮政所、快递网点、超市商店等,改建为“交商邮供”乡镇级综合服务站,引导邮政、快递、电商、供销等企业入驻。到2024年底,完成6个“多站合一”的“交商邮供”乡镇综合服务站,集快递服务、电商产品展示、便民服务等功能,以优惠的政策支持邮政快递、供销企业入驻乡镇综合服务站,发挥牵头组织能力,提升乡镇综合服务站集散中心作用。(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商务局、18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邮政公司、快递物流企业)
3.提升“一点多能”村级“交商邮供”服务网点。按照“一站多用”“便民利民”原则,将农村现有村委会、村邮站、电子商务网点、供销社等村级服务场所改造提升为村级服务网点,新建或改建“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发展成“交商邮供”村级服务网点,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商务局、18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邮政公司、快递物流企业)
4.规范农村物流服务标志标识。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站(点)门头要醒目标识站(点)名称,显示农村物流邮政快递在内的运营服务信息、公开服务电话。以县域为单位,制作体现本地特色,辨识度和认知度高,兼顾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要素的农村物流标志标识,引导农村物流经营企业在乡村物流服务站点、“交商邮供”融合线路、农村寄递物流车辆上广泛使用,扩大“交商邮供”融合影响力,提升农村物流形象。(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商务局、18乡镇人民政府、供销联社、邮政公司、快递物流企业)
(二)推进“交商邮供”资源深度融合
5.加快运营线路融合。按照“邮路就是线路、线路就是邮路”的原则,在保障群众乘车需求和运输安全的基础上,结合邮件快递对配送线路、频次和时效的要求,合理规划运输网络,打造“定时、定点、定线”运输模式,开通“交商邮供”融合线路,降低邮政、快递企业的末端配送成本,提高农村客运服务品质。(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责任单位:商务局、18乡镇人民政府、客货运输企业、快递物流企业)
6.加快物流信息融合。组建第三方平台企业统筹县域寄递物流信息整合共享,推动运输、商贸、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信息资源共享。健全农村物流信息服务体系,推动网络货运等平台服务向农村物流领域延伸,提高车辆利用效率和全程信息可视化水平。依托辖区运输企业,积极开展“交商邮供”融合、农产品冷链物流、快递车辆共享等领域数字化改革,拓展应用场景。(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商务局、公安局、18乡镇人民政府、供销联社、邮政公司、客货运输企业、快递物流企业、第三方平台企业)
7.推进运输车辆融合。“交商邮供”运输企业,在保障普遍服务标准和运输安全的基础上,利用农村客运车辆代送邮件、快递等,实现农客车辆与邮务车辆相结合,提高农客车辆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满足农村邮件、快件汽车化投递需求,实现降本增效。根据《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选型技术要求(试行)》,鼓励农村客运经营者优先选用配备下置或后置行李舱的乡村公路客车,按照《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规定,探索发展货运班车,引导企业发挥货运车辆运量大、时效高的优势,整合各类货运物流资源,实行“量大走货车、量小走客车”优势互补配送模式。(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商务局、邮政公司、客货运输企业、快递物流企业)
(三)示范引领创新农村物流服务模式
8.培育“交商邮供”融合发展服务品牌。推动流通主体深度融合,逐步把农村流通设施融入现代流通体系,支持邮政快递、供销、物流、电商、商贸流通企业合作经营,推动设施深度融合,鼓励应用标准化物流周转袋(箱)、可循环快递包装、托盘等装备并探索建立循环共用体系,选取适合于农产品保鲜和农村客运车辆载运的包装物,提高运输效率和运输质量。着力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的“交商邮供”融合发展服务品牌。(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责任单位:邮政公司、客货运输企业、快递物流企业)
9.发挥“交商邮供”示范引领作用。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努力在“交商邮供”融合发展方面打造亮点,培育特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县域内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等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合作,委托运营企业,合理设置收益分配机制,实现合作共赢。(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商务局、邮政公司、客货运输企业、快递物流企业)
10.强化农村“交商邮供”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细化岗位职责,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加强车辆检查维护,保障运输安全。加强邮件快件存放管理,不得存放危险货物及其他列入违禁目录的货物。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及相关经营单位严格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安全管理制度,对未验视安检的邮件快件一律不予运输。(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商务局、邮政公司、客货运输企业、快递物流企业)
11.创新模式发展县域特色产业。依托本地产业优势,引导企业积极发展“交商邮供+”电商、农业、旅游等模式。结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邮政快递、数字供销深度融合,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网上下单、一键送达”服务。结合县域农产品特点,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经销等企业与“交商邮供”深度融合,开展定制化农产品运输专线、季节性物流合作等。结合县域人文、旅游资源,为景区特色产品、农家特色小吃、传统手工艺品、乡村民宿伴手礼等提供便捷高效的农村物流服务。(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18乡镇人民政府、邮政公司、快递物流企业、电商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各相关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积极意义,将落实此项工作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二)强化组织保障。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各相关企业要加强组织协调,深刻认识“交商邮供”融合发展工作对巩固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结合各自职责做好协调、配合等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推进中存在堵点、难点,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
(三)开拓工作思路。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各相关企业要以开拓进取,科学探索的工作态度,在充分掌握现阶段“交商邮供”融合发展所具备的现有条件的基础上,挖掘潜能,开拓创新,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凝练经验,示范引领。
(四)强化宣传推广。县融媒体中心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推进农村“交商邮供”融合发展工作的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村“交商邮供”融合发展成果为广大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