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县道路运输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全县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31日
全县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动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按照县依法治县办和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全县“三抓三促”行动和道路运输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坚持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坚持开门整治、见人见事、标本兼治。通过整治,努力实现执法理念明显转变、执法方式明显优化、提升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执法队伍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执法环境明显净化、制约监督体系明显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6个“明显提升”。
整治重点
从6个明显提升出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对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全面排查、清理和整治道路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重点整治21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法治素养不高问题。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基本专业知识储备不达标等问题。
(二)执法主体不合法问题。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上路执法或者未亮证执法,执法行为不足两人等问题。
(三)越权执法问题。未按照全市《交通执法事项清单》或者超越本部门管辖权限开展执法活动。
(四)执法不规范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出现“同事不同罚”,执法尺度不一,处罚企额相差较大,对重大执法决定没有落实集体讨论等问题。
(五)“逐利执法”问题。执法人员私自收取停车费、卸货费、过磅费等滥收费行为。对符合“首违免罚”、“两轻一免”中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违法超限车辆“购买月票”、“只要交钱就能跑”等问题。
(六)选择性执法问题。对超限车辆只罚款不卸载、严厉打击小客车违法行为,对货运车辆不管不顾。
(七)随意性执法问题。超期扣车、不规范扣车,将暂扣车辆违规停放社会停车场收取当事人高额停车费,执法过程中,先行采取证据保存措施,后又改为行政强制措施。
(八)执法粗暴问题。对待群众“冷横硬推”,执法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对当事人陈述、申辩等各项权利未告知或者告知不全等问题。
(九)过度执法问题。行政执法频次过高,缺少统一的执法计划性,检查多、检查乱、多头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等问题。
(十)执法“一刀切”问题。不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不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及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进行处罚等问题。
(十一)“运动式”执法问题。在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事后力度明显降低,没有做到常管常严;日常检查松,专项行动紧,热衷于开展专项行动,短期内成效明显,但无法持续等问题。
(十二)徇私枉法问题。执法人员主动索要财物后违规放车,收“黑钱”,如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收取考试“过关费”,充当违法道路运输车辆“保护伞”等问题。
(十三)执法不到位、不作为问题。对辖区的超限运输行为和非法营运行为打击不力问题。
(十四)执法不公正问题。执法过程中因当事人所处地区、主观好恶、案件办理的难易程度等歧视当事人,干预执法案件办理等问题。
(十五)重口供、轻其他证据问题。对除口供之外的其他视频、资料等证据收集不全,案件证据不全。重执法、轻释法,重处罚、轻教育。
(十六)执法人员着装不规范问题。执法过程中未穿戴或者未规范穿戴制式服装,精神懈怠、自由散漫;法治素养偏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作为等问题。
(十七)未依法保护当事人隐私问题。履职过程中对熟悉的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泄露或者向第三人非法提供。
(十八)超期羁押问题。对暂扣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证件、车辆,超过法定期限未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经审批随意延长扣押期限等问题。
(十九)案卷制作不规范问题。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执法程序不当、援引的法律法规条款混乱或者不全等问题。
(二十)勾结违法主体,办“人情案”问题。泄露执法活动消息,为违法行为主体提供执法线路,搞串通、串联,办“人情案”等问题。
(二十一)其他问题。道路运输执法领域出现的其他新情况新问题。
三、主要任务
执法队及相关股室要结合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对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城突出问题常态化治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和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扎实整改,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重点开展以下6项工作:
(一)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回头看”。组织执法队对照2021年顽瘴痼疾问题清单,逐一开展“回头看”,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确保顽瘴痼疾整改到位不反弹。坚决治理和杜绝道路运输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乱罚款,任性检查、逐利执法、执法粗暴、执法“寻租”、执法主体错误、执法程序不当等问题。对于执法不规范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对于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执法形象转变,拥有更多获得感,感受到交通运输执法的公平正义。
责任领导:张国平 王 亮
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不断巩固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紧密结合全县“三抓三促”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巩固提升年”活动,继续开展“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全省交通执法人员轮训及“大比武大练兵”、省市县各类执法培训;组织法治讲堂,撰写交流研讨,开展专业知识测试,举办法治教育竞赛,丰富学习教育方式,提升教育培训成果转化率,努力补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办案、法治素养较低的短板弱项。加强执法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强化执法信息化平台的应用,实现执法文书电子化制作、送达和管理,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领导:郑伟伟 王 亮
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行业法律法规,按照省、市最新制定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清单,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推进落实15项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责任领导:郑伟伟 王 亮
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方面,执法队要主动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要突出重点区域及主要时段,打破8小时工作制,加强早晚客运高峰期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以各学校、医院、金河商场、汽车站门口、城乡结合部、西江小区南门及周边非法营运车辆常聚地点等路段群众出行换乘频繁区域为检查重点;要强化重点车辆整治,以群众举报的重点疑似非法营运车辆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道路运输行为,不断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方面,要积极联合麦积、张家川等比邻县区开展跨区域协调联动,全面加强超限车辆源头治理,规范超限治理执法行为,有力改善全县路域环境。
责任领导:郑伟伟 王 亮
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处理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和规范交通执法的辩证关系,重点打击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实行“首违免罚”“两轻一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执法队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推行说理试执法,阐明行政相对人涉嫌违法事实,主动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队伍形象;要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等场所,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熟悉相关行业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张国平 王 亮
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六)多措并举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专项整治期间,省厅、市局督查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县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不定期、不定次监督检查,督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局机关将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公告,直接面向群众搜集问题线索,增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落地。执法队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极易引发负面舆情的重点问题以及投诉举报高频事项列入整改台账,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应改尽改、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张国平 王 亮
责任单位:局机关办公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步骤安排
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开始,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推进。要把六项主要任务和四个工作阶段有机结合起来,压茬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安排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下旬)。成立清水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统等安排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5月下旬)。对照专项行动21项整治重点和六项主要任务,各执法组要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认真梳理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开展整改。要坚持一般问题和个性问题,显性问题和根源问题一体排查,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相结合,全面摸清底数。5月5日前各执法组要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队综合股,5月10日前务必完成自查自纠工作,队综合股整理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三)督查整改阶段(5月下旬至8月下旬)。5月下旬开始,省厅、市局督查组将对整改落实情况采取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同时,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执法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按照反馈意见及时全面整改。
(四)总结提升阶段(8月中旬至10月底,并长期推进)。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盘点检视、查漏补缺,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并纳入局机关“三抓三促”行动、“行政执法能力巩固提升年”活动等年度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对于需要继续整治的问题,查清症结和成因,建立健全规范化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规范化长效机制,以整治成效带动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是交通人坚守初心使命、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迫切需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始终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与深化“三抓三促”行动、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相结合,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宗旨意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目觉。执法队要做好与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沟通联络,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请示汇报、报送信息,有效解决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二)注重问题检视,突出工作成效。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细化整政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持续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挖病灶根源,补齐制度短板弱项,形成规范长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要结合“三抓
三促”行动,对整改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常态化检视整改落实情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
(三)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信息报送。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煤体平合,多层次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目标,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关心的浓厚氛围。整治工作实行一周一报,各执法组每周四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队综合股,综合股整理后及时向市局和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信息材料,宣传自查整改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树立良好执法新形象。各执法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0月上旬前报队综合股,综合股整理后于10月15日前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工作总结要明确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对所有整治问题要以附件形式报送详细整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