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信易+出行”工作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积极营造信用有价、守信有益的价值导向,实现“信用越好,出行越容易”,在县域范围内推行“信易+出行”。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扩大“信易+”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群众和经济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引导全社会形成“信用有价,守信有益”的良好氛围。
二、适宜人群
本次试点对象为2023年本县范围内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荣誉获得者,如道德模范、劳动模范、荣立军功、优秀青年志愿者、三八红旗手等;享受优惠时,凭个人身份证和相关表彰奖励证书办理优惠证件。
三、实施主体
清水县城区范围内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出租汽车企业,长途客运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等交通运输相关企业。
四、优惠方式及期限
符合条件的诚信人员可凭个人身份证和相关表彰奖励证书办理优惠证件。获得县级荣誉称号的优惠期限为1年;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优惠期限为2年,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优惠期限为3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交通运输各单位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交通运输局“信易+出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易+出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股,根据领导意见负责“信易+出行”日常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落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共同谋划和推动我市“信易行”建设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统筹规划、协调配合、跟踪问效等制度,形成局机关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信易行”场景应用及守信激励中来。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能,明确专人,细化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对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沟通、协调解决,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信易+出行”试点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营造诚实守信的文明社会氛围。各关联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挖掘“信易+出行”试点工作中的联合激励典型案例和成功应用场景,不断提高信用建设的影响力,共建共享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