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业扶贫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合作社带贫能力,激发引领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积极性,助推我县产业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将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奖补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必须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地址在清水县内,并规范运行的,已税务登记且未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
按照扶强带弱,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奖补发展较好,有能力有意愿带贫的合作社,总的要求:一是要有能力有情怀的领办人;二是有产业。要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或地方特色产品,通过合作社组织农户建标准化种养基地;三是要有较强的带动带贫作用,采用“紧密型”和“松散型”相结合的方式,能向社员和农户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农资和农机服务,产后直接或以订单方式销售产品。四是要自筹一定的生产发展资金,或吸纳社员资金入股,把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由合作社用于收益好、见效快的产业上;五是要有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和核算规范;六是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合作社生产的产品进行产后销售。具体标准如下:
1、对认定为各级示范社,管理机制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带贫脱贫能力强的合作社,优先推荐申报;
2、实有成员数50人以上(特色农林种养业及贫困村合作社可适当放宽至30人);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独立的银行账户、社员花名册和社员证;
4、有参照示范社章程并结合本社实际情况制定的经全体成员表决通过的合作社章程,并遵照执行;
5、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定期召开“三会”,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出席成员在会议记录或会议签到薄上签名;
6、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社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制度,并认真执行;
7、开展统一生产、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贮藏(加工)、统一农资供应及农产品销售等服务。成员收入高于本县域内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
8、有完善的成员账户,按照合作社财务管理规定,核算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盈余分配、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变化情况,记载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其他经济往来;
9、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成员出资总额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5万元以上。(其中党社联建合作社合作社年经营收入2万元以上,成员出资总额2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万元以上);
10、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行业通报批评等不良社会影响,无正在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作为被告方),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2020年1月23日前)。各乡镇结合本地区合作社发展实际,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申报,填报《2020年清水县农民合作社带贫奖补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2020年2月15日前)。县经管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实,可委托第三方会计公司对申报合作社账务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核材料,征求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意见后,确定拟奖补合作社名单,并在县内公示。
四、有关要求
1、严格主体筛选。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扶持政策和立项条件选择项目主体;对有意套取或故意骗取项目资金的合作社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追回项目资金,列入黑名单并在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示范社、不得申报合作社补助等相关项目。对于审查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按照建设情况,优中选优、先建先补,补完为止。
2、利益联结带贫。享受项目的合作必须要开展带贫扶贫,每个合作社至少带贫10户贫困户,填定3年以上带贫协议。要求:一是选择10户与合作社产业发展相关的贫困户,引导贫困户必须加入项目合作社;二是每年为10户贫困户开展技术服务,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相关技术培训,鼓励跟踪培训服务(项目验收时提交培训佐证资料)。三是与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每户每年与合作社的交易额要达到2000元以上,鼓励合作社与贫困户的交易额100%返还。可以提供就业、农机服务、代耕代种或统销统购等内部交易。
3、把握时间节点。为了给项目实施留出充足的时间,请各合作社务必于2020年2月29日前将申报表、申报材料报县经管站,并将电子版发至 qsxjgz001@163.com,逾期申报和补报的项目无效。
附件:2020年清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奖补项目申报书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