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0年局属单位年终考核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清组发〔2021〕4号)、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清人社发〔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局属各单位年终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0年12月底,事业单位管理八级以下(九级、十级)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在编在册的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不含2019年6月之前任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干部套转或晋升的一至四级主任科员)。
二、时间安排
2021年 2月2日—2月5日。
三、考核内容
1、局属各单位2020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业务部分、精准扶贫、公共部分(党建、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综治、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公务员考核工作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步开展,公务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特殊人员的考核
1、全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当年因公受伤的工作人员应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一般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新聘用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但在考核时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3、选派驻村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及帮扶工作队员,到村工作半年以上的,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单独考核,考核优秀人员不占派出单位指标;到村工作不足半年的,由所在单位纳入本单位干部职工考核范围一并进行考核。
4、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借调(用)手续的工作人员,由借调(用)单位向原工作单位提供情况,由原工作单位确定考核等次。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借用人员的考核,经查实,根据有关清理“吃空饷”规定处理。
5、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束的工作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确定后按规定补定档次,及时上报。
6、受警告处分工作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受处分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不含开除)以上处分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解除处分(不含警告处分)当年工作不足半年的,只参加考核,不定等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考核并且确定等次,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
7、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拒绝参加的工作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8、对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一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不能按照合格以上等次晋升级别工资和薪级工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五、考核方法
1、“查”,即查阅资料,重点查看考核内容涉及资料、各种会议记录、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信息上报情况等,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作出定性评价。
2、“述”,包括单位述职和个人述职。
单位述职:即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业务、精准扶贫、党建等工作及特色与亮点、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尤其是对2021年的工作提出切实可行计划(不超过20分钟),并向考核组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个人述职: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述职,述职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汇报,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及精准扶贫情况,查找不足,提出2021年的工作打算和努力方向,撰写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3、“评”,大会述职过程中,按照述职点评的原则,单位和个人述职结束后,考核组围绕思想政治教育、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点评。
4、“测”,即单位、领导干部述职结束后,由考核组根据一年来掌握的情况、述职点评情况和资料查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现场测评打分,测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5、“谈”,即考核组对单位部分或全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谈话人数要占到单位所有职工的一半以上,侧重了解掌握工作中的优秀个人。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考核中的各种问题,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特成立清水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景华
副组长:赵彦仓
李建林
邹倪洁
成 员:白兰芳、马凯、李婷、乔智慧、戴小龙、左斌,具体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年终考核是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落实专人负责,汇总整理有关资料,扎实做好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起草单位工作总结,个人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材料要求实话实说,杜绝假大空,考核结束后,单位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上交考核组。同时,年终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挂钩,各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经大会民主测评确定优秀人员人选,由局党组讨论确定后,张榜公示。
2、所有被考核的单位及个人,必须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对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积极组织,敷衍塞责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择日再做考核,以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3、被测评人员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按不同类别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职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束时,以上登记表由考核组带走。
附件:1、清水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局属各单位考核分组名单
2、清水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民主测评表
3、清水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局属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和事业职员考核民主测评表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