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持续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根据《清水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清农发〔2022〕29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根据《清水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2023年各乡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户数按照示范户未覆盖的剩余行政村50%的比例确定,全县累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5户(各乡镇指标见附表1)。按照每村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的工作要求,要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综合性服务中心和学校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场所机构,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全县打造农村法治文化主题阵地260个。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培育工作机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将示范户培育工作作为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抓手,作为建设法治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制定2023年度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培育工作,确保落实落地。
(二)规范选拔程序,选优选准培育对象。认真落实《清水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严格选拔范围,优先从村组干部、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人员、乡村建设带头人中进行筛选,选出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带动能力强的学法用法示范户。要规范选拔程序,依据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选拔的基本条件,以行政村为单位,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审核认定制度,确保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遴选程序规范、群众认可。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示范户法律素养。各乡镇要对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基本标准,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运用法治讲堂、兴农讲堂、农民田间学校、田园公开课、农民讲师团等多种方式,重点围绕农村土地纠纷、宅基地审批、假劣农资、邻里矛盾化解、预防网络诈骗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确保示范户尊法学法,带动身边群众守法学法。要充分调动乡镇司法所资源优势,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入户培训等形式至少举办2次以上面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法治培训。要建立健全辖区内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档案台账和乡镇执法机构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培育台账。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乡镇要及时掌握示范户学法用法和示范带动情况,注重挖掘和宣传示范户学法用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报、台、网、端、微、屏”等媒体功能,及时跟踪报道宣传示范户学法用法典型案例,组织讲好农村学法用法故事,积极营造广大农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各乡镇要将各类先进典型及时逐级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以便及时宣传推广。
各乡镇要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2023年5月25日前报送培育工作计划、清水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表(附件2)、清水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汇总表(附件3)、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情况一览表(附件4)、清水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5),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清水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实时记录卡(附件6)、培训影像资料、清水县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7)、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总结,并于每月底及时报送工作动态。
联系人: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李 婷
联系电话:0938-7151249 电子邮箱:qsxnyncj@163.com
附件:1.清水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计划表
2.清水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表
3.清水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汇总表
4.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情况一览表
5.清水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联络员名单
6.清水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实时记录卡
7.清水县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