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清水县2021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清水县2021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4日
清水县2021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总体概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协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产业发展”的重点开展工作,按照扶强带弱,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清水县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进行认真审核,调查、前期论证,确保入股资金安全运行,能保值增值。筛选发展前景的较好的项目进行投资,计划对丰望乡、白驼镇、金集镇、郭川镇、草川铺镇、远门镇6个乡镇7个村申请项目资金566万元,支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机械设备购买、生产费用周转等,全面改善生产经营条件,由乡镇负责,村集体委托合作社按项目建设相关程序负责兴建,项目投入资金形成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建成后由村集体对合作社进行出租。
二、项目实施范围
1、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建设温室大棚、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厂房建设及仓储、冷库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机械设备购置。支持购买农业机械、喷药机械、农用运输机械、烘干设备等加工设备购置支出。
3、生产费用周转。支持种子、苗木、化肥、农药、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所需的周转金支出。
4、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修建非经营性楼堂馆所;不得用于购买个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私家车、手机等);不得用于发放个人补贴的非生产支出;享受其他项目的不能累计或重复支出。
三、项目实施步骤
1、组织申报。各乡镇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我局上报项目实施方案。
2、资格审核。根据乡镇上报的实施方案,我局组织人员对乡镇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核,调查、前期论证,确保入股资金安全运行,能保值增值。
3、方案报备。将各乡镇上报的方案报扶贫办、财政局等单位报备,同时组织农业、畜牧、果业、扶贫、财政等相关专家进行联合评审。方案设计必须因地制宜,选择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牧民增收,预期效益好的产业;投资估算合理,筹资方案可行,自筹资金有保障;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组织实施。实施方案经同意后,由我局进行批复,督促乡镇进行招投标,尽快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完成招标后,中标公司向乡镇申请拨付预付资金,再由乡镇向农业农村局以正式文件上报拨付预付资金的报告。
5、组织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实施单位先组织项目自验,再由乡镇组织人员进行初验,达到验收条件的,以正式文件上报申请验收的报告送至县农业农村局,提请组织县级项目验收。项目内容为工程类的必须要工程预算、建设合同、建材采购税务票据、人工费支付清单、工程决算等完整的工程建设资料,照片、以及用地等手续资料;机械采购类的必须要有采购合同、实物照片、税务发票;生产类的采购物资必须有采购协议,入库单(收货单)、出库单(使用台账),实物照片,税务票据。
6、拨付资金。完成项目建设,通过县级验收,各种资料齐全的项目,需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需按农业农村局列出的资料清单上报资料,资料齐全的才能再向农业农村局申请拨付剩余项目资金。
四、实施内容
(一)清水县丰望乡2021年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260万元,财政资金260万元。由丰望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具体建设内容:1.建设节能型机械高温冷库1座5049立方米(22米*27米*8.5米),包括平整场地、库体建设、设备购置等,共需215万元;2.建设苹果分拣棚1440平方米(48米*30米),需30万元;3.建设电商室、检测室、认证室、办公室4间80平方米,需15万元。
(二)清水县甘肃本真农品种养专业合作社金银花烘干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133万元,其中项目资金9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43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平整场地900平方米,5万元;挡土墙192立方米,11.5万元;地面硬化1000平米,10万元;车间及辅助用房共1072平方米,钢构石棉夹心板含门窗,概算55.7万元。15匹空气能热泵金银花烘干机2台(蒸馏水分离型)每台12万元,共24万元;1千瓦烘干机1台,2万元;筛选机1台,1.5万元,供水管道100米,3万元;生产运输设备农用柴油三轮车1台,1.3万元;轻卡货车1辆,3万元;生产辅助移动式物料架及托盘8万元;围墙及大门6万元;办公设备概算2万元。
(三)清水县宏昊花椒农民专业合作社花椒深加工提升项目
项目共需资金62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4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22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计划购进花椒深加工生产流水线设备一套,需要资金40万元;建设生产车间一座,400平分米,每平方米需要420元,需要资金16.8万元,购进运输车一辆,需要资金5.2万元。
(四)清水县恒源鑫花椒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75.48万元,其中项目资金5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25.48万元。具体建设内容:搭建线上销售直播间50平方,用于线上销售苹果,每平方600元,合计3万元;新建苹果分捡车间、包装厂房共计540平方米,每平方800元,合计43.2万元;购置叉车一台9.8万元;购置运输车辆一台,(厢式货车),5.2万元;苹果周转筐2000个,每个22元,合计4.4万元;苹果入库大铁筐380个,每个260元,合计9.88万元。共计75.48万元。
(五)清水县陇塬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冬暖式大棚大樱桃种植项目
项目总投资62万元,其中项目资金5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12万元。新建樱桃大棚5个,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大棚每平方米造价100元,一个大棚1000平米共需10万元,五个大棚共需50万元;矮化苗木每棚600株,一株40元,每棚2.4万元,五个棚12万元。
(六)清水县旭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蚕豆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101.7万元,其中项目资金66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35.7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建设蚕豆加工基地,改建接待室、展厅、储藏室等220㎡;蚕豆加工车间200㎡;机械维修间50㎡;预建宿舍2间,共计60㎡,厨房1间,约30㎡;更换瓦砾560㎡,平均每平方米单价110元;更换所有门18个,约8100元,共需投资6.97万元;建设晾晒厂棚1600㎡,其中长、宽各为40米,基础为混凝土建设,大约需要400立方混凝土,平均每立方米方米单价492元,上部为钢结构和彩钢,平均每平方米130元,约40.48万元;蚕豆加工炒锅2个,共计1.2万元;蚕豆油炸加工设备1台,约11万元。粉刷1500㎡,平均每平方米28元,约4.2万元。改造电560㎡,平均每平方米38.5元,约2.15万元。需资金66万元。自筹部分:蚕豆优良种子800亩*40斤/亩*4.5元/斤=16.2万元;药材20亩*2500元/亩=5万元;改造良田道路600米,宽4米,所需资金1.4万元;购置机械喷药机1台,3.2万元;购买化肥、农药约需3.4万元。整修车间周围水路约需1.5万元;建设蚕豆浸泡池约需资金9000元,修建打谷场700㎡,约需资金2.1万元;建设加工车间大门1个,约需10000元;修建车间通行道路为砂砾路,长约50米,宽5米,约需1万元,需投资35.7万元。
(六)清水县远门镇新石村马铃薯机械化示范项目
项目总投资14.86万元,其中项目资金1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4.86万元。建立200亩地膜马铃薯生产基地,引进马铃薯原种陇薯7号15吨,价格每公斤3元,共计4.5万元。引进购买马铃薯全程机械化所需机械4台(套),分别是马铃薯种植机1.5万元、覆土机1.2万元、杀秧机0.9万元、收获机1.9万元。申请项目投资10万元。自筹4.86万元,包括地膜:每亩需用7公斤,每公斤10元,200亩共需地膜1400公斤,共计1.4万元;化肥:每亩施尿素10公斤+复合肥25公斤,每亩折算120元,200亩共需投资2.4万元。农药:马铃薯全生育期防治蚜虫3-4次,防治晚疫病3次,折算农药每亩53元左右,200亩共需1.06万元。
五、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合作社每年支付的租赁费,其中的80%滚动到村级集体,20%以分红的方式优先用于带动至少10户以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及脱贫户。累计受益28村,受益4373户。除直接带动分红之外,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就业、技术培训、农机服务、代耕代种或统销统购等交易。
六、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项目。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有意套取或故意骗取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追回项目资金,列入黑名单并在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
2、严肃程序纪律。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依照通知要求,严格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有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认真执行工作纪律。
3、把握时间节点。为了给项目实施留出充足的时间,对无正当理由建设逾期或者私自变更建设内容的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