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nongyeju/2021-00103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农发〔2021〕112号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清水县白驼河流域设施蔬菜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清水县白驼河流域设施蔬菜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根据《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初步方案)〉的通知》(清脱贫领办发〔202124号)文件,我局计划实施清水县白驼河流域设施蔬菜奖补项目,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告。

公告期:10

监督部门及电话:县乡村振兴局:0938-7165999

               县农业农村局:0938-7151249


附件:清水县白驼河流域设施蔬菜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清水县白驼河流域设施蔬菜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初步方案)〉的通知》(清脱贫领办发〔202124号)文件精神,现将《清水县白驼河流域设施蔬菜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61


清水县白驼河流域设施蔬菜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县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步伐,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蔬菜产业竞争力, 进一步促进特色富民产业培育,推进白驼河流域发展以钢架大棚为主的设施蔬菜特色产业,稳步增加户产业收入,全面推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抓国家、省、市、县重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利用白驼河流域良好的资源条件,发展壮大设施蔬菜产业规模,促进蔬菜产业现代化、集约化、精细化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挥政府的引导指导作用,集成政策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做好财政扶持、土地流转、金融支持、科技指导等系列化服务,为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要积极发动农民、依靠农民,使农民成为发展设施农业的主体。

——坚持集中布局、突出重点。本着集中布局、连片发展、多点推进的原则,根据村情实际,综合土壤、交通、水电供应、是否便于管理等条件,确定适宜蔬菜大棚搭建的地块,周密部署、深入工作,做好土地流转与预留,积极促进设施蔬菜产业集中发展,形成规模优势,体现产业特色。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实事求是,从资源条件、经济条件和农民的生产能力出发,科学谋划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方向、建设模式、种植种类。建设标准要坚持经济适用、效益优先的原则,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三、项目主管单位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清水县红堡镇人民政府、清水县白驼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地点

以白驼河流域内为主区域,在红堡镇红堡村、西城村,白驼镇林屲村进行建设。

六、项目内容与规模

为进一步培育特色富民产业,巩固扩大发展以钢架大棚为主的设施蔬菜增收产业,稳步增加户产业收入,经调研摸底,在充分征求项目区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全县共投入涉农整合项目资金80万元,计划在红堡镇红堡村、西城村及白驼镇林屲村23新建蔬菜钢架大棚100座,其中:红堡镇70座、白驼镇30座。按照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每座棚20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

七、建设技术标准

塑料大棚以南北方向为宜,春秋季节大地区必需顺风向延长,使大棚端面受风摆放。棚群对称式排列,两棚间距不小于1.5米,棚头间距4米,为运苗排水通风等作业创造方便条件。

1.长度:全钢架塑料大棚的建造长度可依地块而定,以25米为宜。

2.跨度:跨度78.5为佳,依地形而定,8米为宜。

3.肩高脊高:钢架塑料大棚肩高一般设计在1.3左右,钢架塑料大棚脊高一般在2.73.3米。8米跨度大棚脊肩垂直3米为宜。

4.拱杆间距指相邻两道拱杆之间的水平距离一般为1米。

5.施工:沿大棚四周夯实平整地面。按拱杆间距垂直取洞,洞深45厘米,待拱架调整到后插入拱杆。拱架全部安装完毕,调整均匀,水平后,每个拱架下端做0.2×0.2×0.2米独立混凝土基础上每2米预埋压膜浅挂钩。

拱架施工:(1)拱架加工。拱架采用工厂或现场加工,若现场加工,需在地面放样,根据放样的弧形加工。(2)拱杆连接在材料堆放地点就近找出10×20米水平场地一块,水平对称放置2个拱杆中间插入拱杆连接件,用螺丝连接。(3)拱杆安装连接好的沿拱杆根部画40厘米标记线,拱杆按棚形结构,提前按同一标准折弯,插入基础洞中,40厘米标记线与洞口平齐拱杆间距1米。

横拉杆安装全部拱杆安装到位后,用端头卡及弹簧卡连接顶部一道横拉杆。横拉杆连接完成后,进行第一次拱架调整,达到顶部及腰部平直。再安装两腰横拉杆,调整均匀。

6.材料要求:60mm壁厚1.8mm镀锌管。

、建设方式

由项目乡镇牵头组织,按照相关建设程序要求,确定有资质的单位承包建设。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村组要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资金概算及来源

建设钢架大棚100座,原则上座补助资金8000元,共需财政资金80万元。资金来源为清水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十、建设计划

120216底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建设区域、地块,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202110底前:完成大棚搭建工作

3202111底前: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验,出具自验报告申请部门抽验;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抽验后;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开展县级验收;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产移交;完善资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账

十一、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分乡自验、部门验收、县级验收,按照项目验收要求成立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项目验收程序,对新建大棚基础设施是否安全、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建设材料是否合格、建设标准是否到位、建设数量是否完成等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100钢架结构塑料大棚当年建成投入生产,通过实行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年产优质无公害绿色蔬菜100吨,产值30万元

2社会及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可带动我县户新发展设施蔬菜50亩左右,培训一批设施蔬菜生产农民技术骨干,形成一套钢架塑料大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可为周边乡镇、农户钢架塑料大棚生产起到有效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营销理念的转变,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县域特色蔬菜产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2021白驼河流域设施蔬菜奖补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做强做优我县蔬菜产业,努力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关乡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技术干部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2、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科技下乡、现场培训等有效途径和手段,深入农村第一线,大力宣传白驼河流域设施蔬菜奖补项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素质,增加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为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积极的指导、带动作用。

3、加大监督检查。一是不断加强项目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管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项目面积、投资以及其它资金的到位;二是项目领导小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项目的进展情况、物资准备情况、资金筹措及使用情况、管理方式及实施效果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