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清水县2021年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经管站:
你们上报的《清水县2021年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初步方案)》的通知(清脱贫领办发〔2021〕24号)精神,经组织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水县2021年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项目
二、建设单位
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
三、建设地点
18乡镇46个行政村
四、建设内容
对全县100家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的带头人集中进行培训,人均培训经费1500元。结合我县特色种养产业发展,有针对新的开展生产、经营和管理业务培训。实施办法为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完成对100名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算总投资15万元。
资金来源是: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初步方案)》的通知(清脱贫领办发〔2021〕24号)
六、建设期限
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10月15日。
七、相关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正式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审计制,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机制,靠实责任,切实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保证工程数量、质量和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工。要加强项目廉政建设,强化资金管理和预算约束,严格拨付程序,保障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