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市县安委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具体安排,农业农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重点问题导向和重点领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为重点,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促进农业生产顺利进行。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靠实局属各单位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三、工作重点
农业行业领域覆盖农资、农产品质量、农机、农业机械、高标准农田、大中型沼气等方面。对反复发现问题、隐患长期得不到根治的方面进行重点检查督查。
(一)共性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重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履行好年度农业行业应急管理目标任务。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推进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工作落实。
3.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实;农机、农药、农村能源(大中型气)领城“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书签订等。
4.隐患排查整治和制度措施落实。重点排查局属各单位日常监管情况;建立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情况;疫情防控关键期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问题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制度措施建立以及执行情况。
5.值班值守情况。重点排查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保持政令畅通,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等情况。
6.公共场所安全排查。排查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集中办公区域公共安全防范的情况,重点排查办公场所电线电路、库房、资料室、实验室、车辆等方面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个性内容。
1.种子方面。检查种子(种苗)标签检查标注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规范;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检查是否超范围或无证经营。是否按规定建立档案,档案记载内容是否规范齐全;品种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侵权、已退出或越区推广经营种子(种苗)检疫情况。
责任单位:种子站、农业执法队
2.农药方面。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毒杀芬等禁用高毒农药、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份、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强化高毒农药的经营管理,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溯源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高毒农药随意购买使用实现生产、流通、使用的全程监管,构建高毒农药监管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农技站、农业执法队
3.肥料方面。以复混(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配方肥料监管为重点,加强对肥料产品的登记、包装、标识、宣传内容检查,严查复混(合)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或备案、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技站、农业执法队
4.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抓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农产品基地、市场、超市等抽样检测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农产品定期抽查任务,确保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质监中心、农业执法队
5.农机安全排查方面。按照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农机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微耕机、铡草机、大棚卷帘机等实地免费检验和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隐患台账档案,认真执行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制度。全面运用甘肃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各类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安全防范的措施办法,促使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农机中心、农业执法队
6.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要求,加强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监理履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高要求、零容忍、预防第一”的安全工作路径,从严从细抓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岗前教育等环节,坚持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并规范操作等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对照《高标准农田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台账》的应检内容,逐条逐项检查项目单位的安全管理台账、施工现场,看制度是否建立,措施是否得当,日常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对安全生产制度不详细,培训不全面,施工防护不牢固、不到位的缺陷,要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排查台账报农业农村局留底。
责任单位:农田建设股
7.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排查方面。组织排查大中型沼气工程、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运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运行操作规程、日常巡查、入户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大维修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和应急处置制度执行情况;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沼气站内巡查和站外输配管网巡检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沼气工程运营单位开展沼气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沼气工程是否存在未进行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料启动运行等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情况;沼气五大单元是否严格按照《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GB/T51063-2014)》配备安全设施情况;防护用品、防尘防窒息、防火防爆和其他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能源办、农业执法队
四、时间安排
从2022年4月2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21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印发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二)全面自查(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6月10日)。
由局属各单位负责,对涉及的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彻底消除隐患。2022年6月10日前将自查问题清单报送局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局属各单位要对自查整改的问题,逐项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进行集中整改。2022年11月28日前将集中整治台账报局办公室。
(四)巩固成果(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局属各单位要在前期边排查边整治的基础上,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隐患,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并进行全面验收,巩固行动成果。2022年12月26日前,局属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孙建斌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彦仓 局党组成员
冯智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倪洁 副局长
成 员:刘再强 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王宗胜 果品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晓军 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陈建建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校长
何君晓 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
汪世昌 经济作物工作站副站长
宁乐怡 种子管理站站长
邹利立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鲁 斌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检查,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强化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三)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同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特别是目前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强化整治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大排查大整治成果。
(四)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不能按时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停工整改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并汇报局机关。
(五)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局机关将适时对局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自查问题清单
2.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整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