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清水县2023年蚕豆种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清水县关于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我局制定了《清水县2023年蚕豆种植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乡镇认真抓好落实。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5日
清水县2023年蚕豆种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蚕豆产业发展,充分发掘当地蚕豆种植的传统优势,按照“小杂粮、大产业”的发展思路,突出“名、特、优”区域特色,以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供给为方向,因地制宜推进蚕豆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构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格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调动农户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2023年,计划在种植条件适宜,基础条件较好,农户愿意接受,合作社带动成效明显的永清、红堡、白沙、白驼、王河、松树、土门、远门、郭川、金集、贾川、黄门、新城、草川、陇东、山门、秦亭17乡镇种植蚕豆20万亩(具体任务详见附表),蚕豆平均亩产200公斤,总产达到4万吨,产值2.4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种植面积。按照蚕豆生长习性,结合清水县气候特点,在永清、红堡、白沙、白驼、王河、松树、土门、远门、郭川、金集、贾川、黄门、新城、草川、陇东、山门、秦亭17乡镇高海拔区域种植蚕豆20万亩。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创建核心示范区,在草川、陇东、松树、白驼、山门、秦亭6乡镇建成千亩示范点6个和1个百亩攻关方。在核心示范点,按照“统一整地施肥、统一品种布局、统一播期播量、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收购”的“五统一”管理模式,使千亩示范点平均亩产达220公斤/亩,百亩攻关方平均亩产250公斤/亩。确保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保障蚕豆种植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预留地。各乡镇要积极组织种植主体对2022年蚕豆种植情况进行研判分析,科学规划本乡镇适种区域,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不种、重茬地不种、肥力不足地不种、低洼易涝地不种、低海拔小气候地不种、劳力不足不种的“六不种”原则,合理规划种植区域,乡镇政府要给各村下达预留地通知,村组干部负责做好规划区域内农户的思想动员,督促农户及早做好腾茬整地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种植其他作物,确保按照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的思路,适当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化种植基地。
(二)种子供应。为确保蚕豆种子质量,20万亩蚕豆所需种子由各乡镇和种植主体自行解决。为确保蚕豆产量,应选择丰产性好、抗病性强、适合本乡镇种植的优良品种,品种纯度、净度及发芽率达到种子质量标准。推荐品种以临蚕13(扁平大板牙型)、临蚕14号为主。
(四)农业保险。按照“应保尽保,愿保必保”的原则,积极动员种植蚕豆的农户及经营主体办理农业保险,切实减少因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三、政策支持
2023年,一是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争取县财政对蚕豆种植环节继续实施奖补资金支持,具体扶持对象为2023年清水县境内的蚕豆种植主体,按照每亩1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具体程序为:以乡镇为单位,提供本辖区内《蚕豆种植花名册》(种植主体必须签字,留有电话、身份证号),在蚕豆生长季节,先由乡镇组织人员开展自验,再由乡镇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在验收面积完成情况的同时,把种植主体田间管理情况也纳入验收的范畴,对田间管理粗放、杂草丛生、病虫害未及时防治导致产量受影响的主体,不能享受补助资金;二是蚕豆赤斑病是蚕豆常发病害,因此,应将蚕豆赤斑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早储备防治农药,当病害发生时,及时发放给种植主体开展防治,确保种一亩成一亩。
四、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2年12月底前)。科学合理制定《2023年清水县蚕豆种植实施方案》,将清水县蚕豆产业发展项目纳入2023年项目库,召开安排会议,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指导乡镇做好前期的入户动员及种植摸底工作。
(二)前期准备 (2023年2月—2023年3月中旬)。各乡镇按照本乡镇划定的种植区域,确定种植农户,购买蚕豆良种,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开展种植蚕豆地块的施肥整地,农用物资贮备工作。
(三)种植实施(2023年3月下旬—2023年4月初)。按照《清水县蚕豆种植技术方案》,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适期播种,合理规划种植密度,确保规格播种,同时加强田间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管理工作,确保苗壮苗旺。
(四)补贴资金下发(2023年5月初—2023年7月上旬)。蚕豆出苗后,通过乡镇自验、部门抽验和县级核验等环节后,乡镇按照县级验收最终结果,上报申请拨付项目资金的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农户“一折统”或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公存账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农技站、种子站、农机服务中心及涉及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地块的落实,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蚕豆种植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技术支撑。成立由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王晓军任组长,副站长杨杰斌任副组长,中高级职称的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全面负责蚕豆种植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并在关键的农时季节,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培训。通过有力的科技支撑和示范带动,确保蚕豆种植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村委会宣传栏及微信群等媒介的宣传作用,加大蚕豆产业发展优势、种植效益、奖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蚕豆种植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蚕豆种植的主体作用,为蚕豆产业发展壮大奠定群众基础。
(四)严格考核验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发展蚕豆产业的重要意义,积极督促农户精耕细作,坚决杜绝传统粗放经营的陋习,切实保障田间管理、适时收获等关键措施的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要在蚕豆出苗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据实核查验收,严格兑现补助资金,并把蚕豆种植落实情况纳入乡镇产业发展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