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清水县红堡镇小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红堡镇人民政府:
现将《清水县红堡镇小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下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水县红堡镇小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建设单位
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红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清水县红堡镇小泉村
四、建设内容
(一)基建部分
新建巷道硬化(C25砼,15cm厚)6630m²;新建排洪渠263米,排洪渠沉淀池1座;新建排水管网1448m,其中SN4HDPEφ400双壁螺旋波纹雨水管93m,SN4HDPEφ300双壁螺旋波纹雨水管1040m,HDPEφ160双壁螺旋波纹雨水管110m,φ110PVC管道205m。新建供水管网1160m,其中1.6Mpadn32PE100级供水管930m,1.6Mpadn25PE100级供水管230m,管涵30米。
(二)采购部分
购置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购置“三筐一桶”100套,大垃圾桶15个,垃圾车10辆,金属果皮箱20个,垃圾车厢4个。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财政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44.1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5.9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六、建设工期
2022年8月至2022年9月。
七、相关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正式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审计制,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机制,靠实责任,切实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工。要加强项目廉政建设,强化资金管理和预算约束,严格拨付程序,保障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