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清水县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清水县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项目实施。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7日
清水县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党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按照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突破提升行动的通知》(县委办字〔2022〕9号)和中共清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初步方案)的通知》(清农领办发〔2022〕8号)文件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重点扶持一批有一定基础、潜力大的集体经济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重要基础。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支部引领、项目带动、资金扶持”的总体思路,以党社联建合作社、扶贫车间建设和发展种养业等实体产业为重点,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使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不断增强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切实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难题。
三、项目总体概况
对经济发展较弱的村集体经济给予扶持,由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申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建设,形成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经营方式可以自行经营、或租赁、入股有经营能力的合作社、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发展。从清水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确定2022年村集体经济项目9个,涉及8乡镇9个村,项目总资金450万元。项目实施后,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出租给经营主体经营,每年按照总投资的5%-6%收取租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或以折股分红的形式使用收益资金。由乡镇上指导村级制定收益分配方案使用收益资金。同时,通过吸纳用工、土地流转、带动经营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
四、项目建设内容
1.红堡镇安坪村新型农业温室大棚草莓种植项目,项目总投资52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万元,村集体自筹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新型农业温室大棚(75m*10m*4.5m)4座。新建52平方米彩钢库房1座。
2.丰望乡王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木耳大棚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5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万元,村集体自筹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木耳生产棚(长40米,宽10米,高4米)5座。采用镀锌管架构,内含菌棒支架,喷淋设施,地面铺设40cm砂砾垫层。新建蓄水池(长8米,宽3米、高2.5米)一座。砂化道路360平方米。新建晾晒棚1座(长40米,宽6米,高2.5米),含有3个晾晒架。
3.秦亭镇店子村食用菌菌种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0.78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万元,村集体自筹0.7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黑木耳种植大棚(20m*10m*4m)6座,配套排水、喷淋等辅助设施。建设60㎡彩钢结构管护房一座,铺沙、供电辅助设施。建设供水井1眼,蓄水池1座。硬化道路300㎡。
4.山门镇刘崖村食用菌菌种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6.76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万元,村集体自筹6.7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食用菌种植钢构塑料大棚(32m*10m*3.6m)4座,每座320平方米,为地上一层圆拱形钢骨架结构,骨架采用30、25mm镀锌圆管,面层采用p12丝棚膜,外部架设遮阴网,内含喷淋等设施。采购菌棒8.88万棒。
5.山门镇马堡村食用菌菌种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6.76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万元,村集体自筹6.7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食用菌种植钢构塑料大棚(32m*10m*3.6m)4座,每座320平方米,为地上一层圆拱形钢骨架结构,骨架采用30、25mm镀锌圆管,面层采用p12丝棚膜,外部架设遮阴网,内含喷淋等设施。采购菌棒8.88万棒。
6.白驼镇鲁家村农机服务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场地硬化300平方米,搭建停车棚200平方米,对60平方米废弃学校教室维修。(维修后用作农机具管护),购置704型号拖拉机2台(包含三华液压翻转犁2台、2米旋耕机2台),28型三轮车2台,碎草机1台,铺膜机2台,搂膜机2台,除草机2台,蚕豆播种覆膜一体机2台,移栽机3台。
7.陇东镇坪道村农业机械采购项目,项目总投资51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万元,村集体自筹1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采购挖掘机一台,购置装载机一辆,采购平板车一辆,新建彩钢车棚1座50平方米,彩钢库房一间20平方米。
8.贾川乡林河村农业机械采购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大型拖拉机3台、后旋式自走开沟除草机2台、加强型植保无人机1台、新建机械停放棚1处100平米。
9.松树镇下曹村机械采购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额定装载3吨的装载机一台,60型挖掘机一台,4.2米轻卡一辆。
五、项目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22年4月20日前)。各乡镇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由第三方机构制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并积极征求村“两委”及各级业务部门的意见。各乡镇负责实施方案的上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审核与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必须包含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概算和项目施工图三部分(机械购置类的可不要施工图),项目投资估算合理,筹资方案可行,自筹资金有保障;涉及土地流转或项目建设的,要有用地手续;涉及水源地的,要有环评报告。
2.组织实施(2022年7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所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组织建设,不得私自建设内容。项目实施中要按照产业类项目档案资料清单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实施主体资质文件、可研批复、实施方案及批复,计划受益户名单、绩效资料、招标及招标公示资料、采购招标及评标报告备案资料、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资料、勘察施工监理资料、项目实际受益户名单、项目分配方案等。
3.项目验收(2022年8月30日前)。项目建成完工后,各乡镇组织镇村人员开展项目自验,验收合格后进行乡镇公示,并在项目实施区建立永久公示牌。公示无异议后将采购验收记录、项目完工自验单、项目完成后的公示公告、竣工决算及决算报告、项目后期管护制度制定和落实的相关档案资料、后期运营签订的协议、风险防控资料、年度分红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提请组织县级项目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在项目主管单位监督下,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建设资产移交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资产移交记录。
4.资金拨付(2022年9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管理,项目完成招投标后,项目实施单位可将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资料报送项目主管单位,申请拨付50%的资金;项目主体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可将发票资料、形象进度表等资料报送项目主管单位,申请拨付80%的资金,剩余资金将在项目验收结束后进行拨付。
5.绩效评价(2022年12月30日前)。各项目村集体按照项目设计开展带农计划和相关合同,撰写项目实施收益及带农成效报告,并上报相关乡镇与县农业农村局。
六、组织保障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衔接协调、督查督促、项目落实等工作;县经管站负责业务指导、建设进度统计、日常监管等工作;各乡镇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全过程申报、建设、验收、评价等工作;项目所属村集体负责项目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指导服务。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直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抓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落实,每月要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指导督促,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检测项目建设质量。对于实地查看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协助解决。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要发挥就近就地监管的优势,加强对工作落实和扶持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严防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补助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等现象发生。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的抽查工作,发现在村级集体经济建设、经营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纪检机关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