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清水县2021年拟建设机械冷库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甘肃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市发〔2021〕1号)精神,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对象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过前期自主申报,在综合用地、资金等因素的基础上,现拟确定清水县农汇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我县2021年冷链设施建设对象,现予公示,对有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请及时反馈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调整。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日—7日 共7天
举报电话:09387151249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