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二十八项
整改目标: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健全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激励机制,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八项指出,“天水市未及时全面开展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的调查监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不完善,未能合理布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激励机制不健全,农田耕地中遗弃农药包装废弃物随处可见。”问题,我县科学制定整改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了台账;在全县依托农药经销部布设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34个,保障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通过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农药经营者、使用者的法治意识。同时县农业执法大队开展了执法检查,促进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顺利回收。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38-7151249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路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