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33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托管服务事项为小麦、玉米耕、种、防、收等环节,服务对象以小农户为主,以集中连片、整村整乡推进为主,小麦服务面积不小于1000亩,玉米服务面积不小于1000亩。
二、实施主体资格
在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能力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
三、实施主体条件
(一)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统防统治机具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三)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26日。
(二)申报方式。符合遴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组织到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名并提交申报材料。(联系电话:0938-****360)
(三)申报资料。申报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
1.清水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资质和服务能力审查,不具备条件的服务组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六、结果公示。通过专家评审认定的服务组织名单,将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则确认公示结果。
附件:清水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