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nongyeju/2022-00109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清农领办发〔2022〕4号)文件,我局计划实施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告。


监督部门及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938-7151249

               县乡村振兴局:0938-7165999


附件: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6日


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农业农村《关于下达落实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农通发〔20222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县食用菌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县食用菌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相关安排部署,将支持重点产业、关键环节作为推动产业提档升级的关键,把发展食用菌产业作为调整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突破口,立足全县区位及自然资源优势,按照“强龙头、扩规模、广覆盖、促增收”的工作思路,以推进食用菌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示范带动为载体,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加大资金及技术投入,全力推进食用菌产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努力推动我县食用菌产业实现规模、产量、产值大幅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立足我县食用菌产业发展现状,以农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投劳为主,在充分尊重农户及合作社发展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政府在政策、资金及技术方面的重要支持作用,建立稳定的政策保障机制,持续加大扶持力度,集成推广新技术、新设施、新标准,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和效益带动,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坚持规模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产业投入,合理规划产业发展重点及方向,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切实保障优质菌种供给,积极推动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建设食用菌产业基地建设,稳步扩大食用菌产业发展规模,保障产业发展质量,实现量变与质变双提升。

(三)坚持联农带农。将解决好产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作为产业发展的关键,紧紧围绕让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和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这一目标,支持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发展食用菌产业,通过购销协作、务工带动等方式,提升项目帮扶实效,不断提高农户经营性收入水平。

三、补助内容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采取先种后补的方式,10乡镇种植食用菌达到1万棒以上的合作社和农户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灵芝、香菇每棒补助1元,木耳、平菇及其它食用菌每棒补助0.5元,其中单个经营主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项目主管单位: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白驼镇、草川铺镇、丰望乡、红堡镇、贾川乡、松树镇、山门镇、永清镇、远门镇、秦亭镇10乡镇。

四、实施流程

(一)进村入户做好项目引导。各相关乡镇要将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作为推进我县食用菌产业三年倍增行动的重要举措组织落实,在摸底申报的基础上,要充分结合当地食用菌产业发展现状,督促村干部及帮扶干部上门入户继续做好政策宣讲,确定产业发展计划。对由农户自主发展的,乡镇及村组要紧贴农户实际发展需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调调运必要的物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由合作社组织发展的,在提供必要扶持的基础上,要积极督促合作社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联农带农方案,优先保障带动“三类户”及已脱贫户,确保群众充分受益。上门引导过程中,各乡镇要高度负责,在全力保障符合项目扶持条件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无遗漏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策覆盖筛查,不得出现重复享受项目资金的现象。

(二)进棚入地推动项目落实。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摸排对接情况,明确项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全面安排部署,及时组织推进。各村组要积极组织村干部上门入户、进棚入地督促农户及合作社及时开展食用菌菌棒购置、生产等相关工作。生产过程中,各乡镇要充分利用驻村农技员、产业指导员等专业技术力量,着力加强与县经作站等专业技术站所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农户及合作社在发展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确保项目按时落地实施。

(三)严守标准开展项目验收。菌棒购置完成后,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组织乡、村两级干部组成乡镇自验组,深入食用菌大棚内逐个开展验收,确保5月底全面完成乡镇自验。乡镇自验结束后,各乡镇要对自验结果以村为单位开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自验公示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将自验结果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站所专业技术骨干组成部门验收组深入各乡镇开展抽验部门抽验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部门抽验结果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县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组成县级联合验收组再次实地进行核验

(四)严把关口拨付项目资金。各轮验收结束后,各乡镇要以县级验收最终确定的数据为准,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申请拨付项目资金的报告及受益户花名册,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验收结果逐乡镇审核后,于6月底前统一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农户一折统,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靠实工作责任。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部门主导推进、乡镇推动落实、村户具体实施的项目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作用,统筹推进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技术指导等各项工作,全面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各乡镇要将该项目纳入到乡镇日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安排调度,实时推动落实。各村组要积极组织村组干部全力督促农户及合作社及时购置菌棒,开展生产,确保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深入宣传培训,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充分依托广播、电视以及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不断加大对我县食用菌产业的宣传力度,全力提升我县食用菌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县经作站等站所要充分专业技术优势,积极组建食用菌产业专家技术服务团队,深入食用菌生产大棚对菌农开展实地教学,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各乡镇及村组要定期组织干部上门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及时了解掌握农户及合作社在发展食用菌产业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积极对接县直行业部门及相关站所协调解决。

(三)聚焦联农带农,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各乡镇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将扶持政策向监测对象、脱贫户倾斜。对由合作社作为项目主体实施的,要紧贴合作社发展实际,深入完善脱贫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和分享产业增值的机制,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租赁、带动务工、技术培训等方式,充分发挥合作社引领带动作用,着力加强农户尤其是“三类户”及已脱贫户与合作社之间的利益联结,确保通过发展食用菌产业稳定带动农户增收,进一步提升项目帮扶实效。

(四)坚持勤督严查,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项目程序及要求组织农户按时实施,摸排对接、审核把关、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必须落实到位要确保每个环节都有记录和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所有过程资料全部归档留存。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关键环节和时限要求,积极组织相关站所深入开展项目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对有意套取或故意骗取项目资金的种植主体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项目,列入黑名单并在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类产业补助项目


附件:

1.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乡镇自验表(农户)

2.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乡镇自验表(合作社)

3.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自验情况汇总表(农户)

4.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自验情况汇总表(合作社)

5.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部门抽验表(农户)

6.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部门抽验表(合作社)

7.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资金拨付花名册(农户)

8.清水县食用菌规模化种植补助项目资金拨付花名册(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