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一、建设场址
建设地点位于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建设点内土壤地质条件良好,无滑坡、崩塌和震陷等不良地质作用,建设地点场地平整、空间开阔、阳光充足、交通便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将会改善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的经济面貌,增加经济收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工程建成后,可以发展高效农业,有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对乡村振兴产生积极效应。符合清水县发展的总体规划,建设选择优势明显,适宜本项目建设。
二、建设内容:
(1)新建连栋温室大棚3座,共4770平方米;
(2)新建蓄水池1座。
三、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282.76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34.175万元(为财政衔接资金);建设其他费8.59万元;自筹资金140万元,主要用于苗种购置、土地平整、水电工程等费用。
四、带动农户及农民增收效果分析
项目收益后,每年按照项目净收益的80%用于项目的后续发展,20%给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进行分红。同时采取吸纳部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以务工的形式参与生产和管理,增加务工收入,延伸产业条,增加蔬菜附加值,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可直接带动从业农民,可增加农民收入2000元以上。
项目由清水县红堡镇人民政府统一实施,形成的资产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并录入三资监管平台。采取村集体自营或租赁的形式实施。自营形式,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租赁形式,村集体将资产租赁给有意愿、有实力的经营主体运营管理,村集体和经营主体签订租赁协议,镇政府为监督方,协议期至少3年。镇、村两级做好资产监管,防止资产损毁、流失,确保保值增值。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