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食用菌产业园、温室大棚等5个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现将清水县食用菌产业园红堡镇木耳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清水县白沙镇马沟村食用菌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清水县白驼镇姚黄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清水县食用菌产业园山门镇木耳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等5个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清水县农业农村局0938-7151249
清水县财政局0938-7151037
清水县乡村振兴局0938-7151271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1
清水县食用菌产业园红堡镇木耳标准化种植
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清水县食用菌产业园红堡镇木耳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清水县红堡镇周家村河北里
主管单位: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单位: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二、建设内容
1.吊带式木耳生产大棚26000平方米(共65座);
2.木耳晾晒大棚6450平方米(28座);
3.管护房及库房240平方米;
4.蓄水池5座;
5.机井2座;
6.砂化路6928平方米。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556.10084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等其它费用另计。
四、建设时限及进度安排
建设工期确定: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
五、联农带农
1.经营主体(承租方)每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5%—6%向村集体支付租赁费,村集体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其中60%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40%用于带动本村至少10户监测户或脱贫户增收;
2.项目建成后,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务工、土地流转、提供技术培训或指导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等方式带动农户受益。
六、项目后续资产管护
项目建成后,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红堡镇周家村,归村集体所有,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工作。
附件2
清水县白沙镇马沟村食用菌产业园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清水县白沙镇马沟村食用菌产业园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清水县白沙镇马沟村
主管单位: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单位: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二、建设内容
(1)硬化路面8161.00平方米;
(2)条纹混凝土砖8965.50平方米。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4.2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90.00万元(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等其它费用另计。
四、建设时限及进度安排
建设工期确定: 2024 年 8 月—2024 年 11月。
五、项目后续资产管护
项目建成后,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马沟村,归村集体所有,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工作。
附件3
清水县白驼镇姚黄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清水县白驼镇姚黄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清水县白驼镇姚黄村
主管单位: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单位: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二、建设内容
(1)新建双坡温室蔬菜大棚 1200 平方米;
(2)新建单坡温室蔬菜大棚 500 平方米;
(3)新建机井1座。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预算总投资30.5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等其它费用另计。
四、建设时限及进度安排
建设工期确定:2024年8月—2024年9月。
五、联农带农
1.经营主体(承租方)每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5%—6%向村集体支付租赁费,村集体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其中60%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40%用于带动本村至少10户监测户或脱贫户增收;
2.项目建成后,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务工、土地流转、提供技术培训或指导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等方式带动农户受益。
六、项目后续资产管护
项目建成后,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白沙镇马沟村,归村集体所有,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工作。
附件4
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连栋温室大棚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
主管单位: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单位: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二、建设内容
1.新建连栋温室大棚 3 座,共 4770 平方米;
2.新建蓄水池1座;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134.175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等其它费用另计。
四、建设时限及进度安排
建设工期确定: 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
五、联农带农
1.经营主体(承租方)每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5%—6%向村集体支付租赁费,村集体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其中60%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40%用于带动本村至少10户监测户或脱贫户增收;
2.项目建成后,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务工、土地流转、提供技术培训或指导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等方式带动农户受益。
六、项目后续资产管护
项目建成后,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归村集体所有,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工作。
附件5
清水县食用菌产业园山门镇木耳标准化种植
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清水县食用菌产业园山门镇木耳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清水县山门镇刘崖村
主管单位: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单位: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二、建设内容
1.新建木耳种植大棚32座9000㎡;
2.新建木耳晾晒大棚15座4300㎡;
3.新建仓库60㎡;
4.配套建设蓄水池5座,机井2座。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216.353516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等其它费用另计。
四、建设时限及进度安排
建设工期确定: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
五、联农带农
1.经营主体(承租方)每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5%—6%向村集体支付租赁费,村集体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其中60%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40%用于带动本村至少10户监测户或脱贫户增收;
2.项目建成后,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务工、土地流转、提供技术培训或指导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等方式带动农户受益。
六、项目后续资产管护
项目建成后,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山门镇刘崖村,归村集体所有,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