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nongye/2024-00158
  • 发布机构:农业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食用菌产业园、温室大棚等5个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食用菌产业园、温室大棚等5个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清水县食用菌产业园红堡镇木耳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清水县白沙镇马沟村食用菌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清水县白驼镇姚黄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清水县食用菌产业园山门镇木耳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5个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清水县农业农村局0938-7151249

清水县财政局0938-7151037

清水县乡村振兴局0938-7151271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36




附件1

清水县食用菌产业园红堡镇木耳标准化种植

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清水县食用菌产业园红堡镇木耳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清水县红堡镇周家村河北里

主管单位: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单位: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建设内容

1.吊带式木耳生产大棚26000平方米(共65座);

2.木耳晾晒大棚6450平方米(28座);

3.管护房及库房240平方米;

4.蓄水池5座;

5.机井2座;

6.砂化路6928平方米。

三、投资概算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556.10084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等其它费用另计

、建设时限及进度安排

建设工期确定:20243月至20246月。

、联农带农

1.经营主体(承租方)每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5%—6%向村集体支付租赁费,村集体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其中60%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40%用于带动本村至少10户监测户或脱贫户增收;

2.项目建成后,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务工、土地流转、提供技术培训或指导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等方式带动农户受益。

、项目后续资产管护

项目建成后,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红堡镇周家村,归村集体所有,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工作。


附件2

清水县白沙镇马沟村食用菌产业园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清水县白沙镇马沟村食用菌产业园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清水县白沙镇马沟村

主管单位: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单位: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建设内容

1)硬化路面8161.00平方米;

2)条纹混凝土砖8965.50平方米。

三、投资概算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4.2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90.00万元(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等其它费用另计。

、建设时限及进度安排

建设工期确定: 2024 8 月—2024 11月。

、项目后续资产管护

项目建成后,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马沟村,归村集体所有,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工作。


附件3

清水县白驼镇姚黄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清水县白驼镇姚黄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清水县白驼镇姚黄村

主管单位: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单位: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建设内容

1)新建双坡温室蔬菜大棚 1200 平方米;

2)新建单坡温室蔬菜大棚 500 平方米;

3)新建机井1座。

三、投资概算资金来源

项目预算总投资30.5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等其它费用另计。

、建设时限及进度安排

建设工期确定:20248月—20249月。

、联农带农

1.经营主体(承租方)每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5%—6%向村集体支付租赁费,村集体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其中60%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40%用于带动本村至少10户监测户或脱贫户增收;

2.项目建成后,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务工、土地流转、提供技术培训或指导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等方式带动农户受益。

、项目后续资产管护

项目建成后,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白沙镇马沟村,归村集体所有,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工作。


附件4

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连栋温室大棚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

主管单位: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单位: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建设内容

1.新建连栋温室大棚 3 座,共 4770 平方米;

2.新建蓄水池1座;

三、投资概算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134.175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等其它费用另计

、建设时限及进度安排

建设工期确定: 20248月至20249月。

、联农带农

1.经营主体(承租方)每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5%—6%向村集体支付租赁费,村集体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其中60%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40%用于带动本村至少10户监测户或脱贫户增收;

2.项目建成后,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务工、土地流转、提供技术培训或指导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等方式带动农户受益。

、项目后续资产管护

项目建成后,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清水县红堡镇安坪村,归村集体所有,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工作。




附件5

清水县食用菌产业园山门镇木耳标准化种植

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清水县食用菌产业园山门镇木耳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清水县山门镇刘崖村

主管单位: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单位: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建设内容

1.新建木耳种植大棚329000;

2.新建木耳晾晒大棚154300;

3.新建仓库60;

4.配套建设蓄水池5座,机井2座。

三、投资概算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216.353516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等其它费用另计

、建设时限及进度安排

建设工期确定:20243月至20246月。

、联农带农

1.经营主体(承租方)每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5%—6%向村集体支付租赁费,村集体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其中60%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40%用于带动本村至少10户监测户或脱贫户增收;

2.项目建成后,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务工、土地流转、提供技术培训或指导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等方式带动农户受益。

、项目后续资产管护

项目建成后,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山门镇刘崖村,归村集体所有,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