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庭院经济养殖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项目名称:清水县庭院经济养殖项目
项目文号:清农领办发[2024]2号
项目资金来源:清水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建设地点:18乡镇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全县18乡镇范围内,对“监测对象”(即边缘户和监测户)及其他农户2024年新购进的牛、羊、猪、鸡、兔和中蜂等畜禽,在房前屋后闲置庭院内养殖发展庭院经济的户进行奖补,采取先养后补的形式。其中补助标准为:牛每头补助2000元,每户最多补2头;猪每头补500元,每户最多补8头;羊每只补500元,每户最多补8只;鸡每只补助40元,每户最多补50只;兔每只补40元,每户最多补50只;中蜂每箱补500元,每户最多补7箱。全县计划新购进牛104头、羊214只、猪221头、鸡9350只、兔70只、中蜂174箱。
项目施工方(产业项目实施主体)产生方式:公开公示
项目施工期限:2024.1-2024.12
项目受益对象:18乡镇
项目绩效目标:全县计划新购进牛104头、羊214只、猪221头、鸡9350只、兔70只、中蜂174箱。
项目群众参与利益连接机制:增加农户户内养殖业增收,项目受益农户401户,项目受益人口数1600人,减少环境污染,推动畜牧产业规模化生产,持续增加养殖业收入,带动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受益对象满意度≥95%。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马富芳
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6日
举报电话:0938-8884687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167号
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