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关于
2022年乡村建设省级示范村建设项目
完成情况公告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农领发〔2021〕4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厅局《关于印发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领办发〔2021〕12号),2022年,我县实施乡村建设省级示范村建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共下达资金25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492.985066万元,通过乡镇自验、县级验收,目前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资金已全部足额拨付到施工单位。
2.项目实施结果:该项目补齐10乡镇10个行政村基础设施短板。
3.检查验收结果:该项目验收合格。
4.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通过项目建设,在10乡镇10个行政村,维修硬化路面30619.5㎡,新修硬化巷道19433.5㎡,新修砌石护坡4867.7m³,铺设波纹管19470.2m、涵管24m,新修排洪渠700m、明渠(暗渠)5839m,建拦水带320m、阅示防护栏42m、沉淀池100m³,修过水路面1处,建雨水收集口(水篦子)284个、检查井133个,改造公厕1座,新建垃圾池20座、配套垃圾桶60组、手推式垃圾车10辆。安装太阳能路灯265盏。项目完成率100%。
公告期10天(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8-7151249(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119号
清水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