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55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托管服务事项为小麦、玉米、大豆(蚕豆)等粮食作物耕、种、防、收等环节,服务对象以小农户为主,以集中连片、整村整乡推进为主。
二、实施主体资格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能力、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等主体。
三、实施主体条件
(一)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2022年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且满意度高的主体优先选择。
(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统防统治机具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三)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第一批:2023年5月19日-6月19日;第二批:6月20日-7月20日。
(二)申报方式:符合遴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组织,通过手机微信扫描识别下面二维码进行登录申报。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资质和服务能力审查,不具备条件的服务组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六、结果公示。通过审查认定的服务组织名单,将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则确认公示结果。
联系人员:王永峰 联系电话:0938-7151360 152****3968
技术服务人员:徐潇林 189****5964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