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清水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22号)及《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4〕7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着力解决传统地膜回收难、替代成本高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县地膜残留污染防治水平,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清水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2024年清水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周末)。现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问题,请来电向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938-7151249。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2024年清水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4日
2024年清水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
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22号)及《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4〕7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着力解决传统地膜回收难、替代成本高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县地膜残留污染防治水平,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以提升全县农膜残留污染防治水平为目标,以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为抓手,大力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强化地膜源头防控,创新工作举措,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促进全县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高效,合理使用。合理规范使用地膜产品,强化适用产品、技术和模式的推广,推进地膜减量替代,加强地膜使用控制,避免地膜滥用。
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尊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利益,根据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类,明确工作目标、实施重点和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有序组织、分类推进。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发力。加强项目统筹,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支持力度,政府、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各尽其责、协同发力,共同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
坚持用收结合,积极回收。推动地膜科学合理使用与回收相结合,强化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创新回收方式,引导多方参与,强化督查检查,推动地膜高效回收与资源化利用。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农作物覆膜面积,覆膜区域等,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及各乡镇摸底情况,通过采购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并按照每亩30元的补助标准给予实施主体加厚高强度地膜补助的方式在全县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种植玉米、马铃薯共12万亩。通过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推广使用,地膜源头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废旧地膜残留污染防治体系进一步健全,群众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全县农膜处置率达到83%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根据我县地膜覆盖面积、覆膜区域,通过实物补助的方式,在全县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覆膜种植玉米、马铃薯共12万亩,其中玉米10万亩,马铃薯2万亩(任务分解见表1)。
1.确定实施主体及地块。各乡镇要积极宣传动员,采取农户自愿申报,乡镇筛选确定的原则,结合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饲草玉米种植及其他旱作农业推广工作,筛选确定综合实力强、致富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作为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使用实施主体,并督促实施主体落实好实施地块,确保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
2.补贴办法及物资发放。县农业农村局利用360万元项目资金招标采购0.015毫米及以上,其他性能符合指标要求的加厚高强度地膜,采取政府补贴和农户共同投入的原则,通过实物补助的方式,对各乡镇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覆膜种植玉米、马铃薯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依据自筹加厚高强度地膜购买情况,按照每亩30元标准给予地膜补贴(依据采购价格每亩补助白色地膜2.5公斤左右,黑色地膜2.4公斤左右,不足部分由实施主体自筹,各实施主体按照每亩共需加厚高强度地膜9公斤的标准自行采购自筹地膜,采购票据作为领取补助地膜的依据)。各乡镇要根据推广面积领取补助地膜,并将补助地膜及时发放给实施主体,建立好补助地膜发放花名册及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台账,并将花名册及实施主体自筹加厚高强度地膜购买票据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备案。
加厚高强度地膜性能指标
厚度(mm) | 拉伸负荷(纵、横向)/N | 断裂标准应变(纵、横向)/% | 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N | 有效覆盖时间(天) | 其他指标 |
≥0.015 | ≥2.5 | ≥350 | ≥1.3 | ≥360 | 规定使用周期结束时纵向断裂标称应变保留率应不小于50%;其他指标不低于GB13735-2017国家标准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 |
(二)推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按照“谁生产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要求,中标企业和经营主体要主动承担废旧地膜回收责任;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及已建立的乡村废旧农膜回收网点的管理,并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地膜使用量较大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废旧地膜回收村级收储点;将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探索公益性岗位参与废旧地膜回收等有效方式;鼓励引导种植大户、合作社等覆膜面积较大的种植主体,开展机械化回收,提升回收效率;督促地膜使用者履行回收责任,及时将捡拾的废旧地膜进行交运,严禁将回收的废旧地膜进行掩埋和焚烧处理,各乡镇及回收网点要做好回收台账的建立。
(三)不断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强化地膜源头减量,推广一膜多用、保水剂替代地膜等技术,开展地膜减量使用,提高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从源头降低地膜污染。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2月至3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筛选确定实施主体,落实实施地块,购买需自筹加厚高强度地膜。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5年3月至4月)。补助加厚高强度地膜的领取、地膜的发放及覆膜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5年5月至6月)。乡镇开展自查自验,查漏补缺,并申请县级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进行县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项目乡镇乡镇长及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物资、资金、技术力量的调配和各方面工作的协调组织,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同时成立以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为组长,农业技术推广站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落实,开展技术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任务面积不缩水,质量不打折。
(二)加强资金扶持。在用好中央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统筹使用到县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实施主体的补助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户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积极性。同时给予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使用实施主体补助外,加强对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回收企业资金扶持,调动回收网点和回收企业开展废旧地膜回收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推广使用和回收工作做的好的实施主体和网点通过给予资金或实物补助等方式进行奖励,促进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推广使用和回收。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要加强对中标企业供应的地膜的抽查抽检,抽检结果不合格的要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并严肃追究供膜企业相关责任;各乡镇要加大对本辖区内销售、使用地膜的抽查检查,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地膜,从源头保证地膜的可回收性;督促乡镇、农膜使用者、回收企业建立完善农膜使用回收台账,做到县有乡(镇)账,乡(镇)有村账,村有户账的要求,确保账账相符。另外,县农业农村局在覆膜、揭膜回收关键时间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废旧地膜回收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检查,督促地膜销售者、使用者回收责任的落实,确保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任务全面落实,废旧地膜能及时回收处理。
(四)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把发动群众、营造氛围作为推动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使用及废旧地膜回收的抓手,通过悬挂横幅、召开培训会、开展田间现场培训等形式,宣传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的好处及进行废旧地膜回收的重大意义,提高群众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开展废旧地膜回收的积极性。同时,指导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地膜,提高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水平的提高,促进农田“白色污染”的治理。
附件:1.清水县2024年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任务及补助地膜分解表
2.清水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补助加厚高强度地膜发放花名册
3.清水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4.清水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指导小组
附件1
清水县2024年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任务及补助地膜分解表
乡镇 | 玉米推广 面积(亩) | 其中: | 补助白色加厚地膜 (公斤) | 马铃薯推广面积(亩) | 补助黑色加厚地膜(公斤) | |
全膜玉米面积(亩)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亩) | |||||
永清镇 | 5650 | 4600 | 1050 | 14180 | 300 | 720 |
白沙镇 | 9000 | 6500 | 2500 | 22600 | 600 | 1440 |
红堡镇 | 9400 | 8300 | 1100 | 23600 | 1300 | 3130 |
白驼镇 | 6400 | 5600 | 800 | 16060 | 2400 | 5770 |
松树镇 | 5435 | 4300 | 1135 | 13650 | 1600 | 3850 |
王河镇 | 3000 | 3000 | 7530 | 2700 | 6490 | |
远门镇 | 4200 | 3900 | 300 | 10550 | 1700 | 4090 |
土门镇 | 7635 | 7000 | 635 | 19170 | 500 | 1200 |
郭川镇 | 4530 | 4300 | 230 | 11370 | 1500 | 3620 |
金集镇 | 6600 | 5800 | 800 | 16570 | 1100 | 2650 |
贾川乡 | 4650 | 4400 | 250 | 11670 | 950 | 2280 |
丰望乡 | 5700 | 5700 | 14310 | 850 | 2040 | |
草川铺镇 | 3800 | 3800 | 9540 | 850 | 2040 | |
陇东镇 | 5000 | 5000 | 12550 | 1000 | 2400 | |
黄门镇 | 6700 | 6300 | 400 | 16820 | 900 | 2160 |
新城乡 | 4600 | 3800 | 800 | 11550 | 600 | 1440 |
秦亭镇 | 3600 | 3600 | 9040 | 700 | 1680 | |
山门镇 | 4100 | 4100 | 10290 | 450 | 1080 | |
合 计 | 100000 | 90000 | 10000 | 251050 | 20000 | 48080 |
附件2
清水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补助加厚高强度地膜发放花名册
乡镇(盖章) | |||||||||||
序号 | 村名 | 种植主体 | 种植面积(亩) | 补助地膜数量(公斤) | 自筹地膜数量(公斤) | 法人/农户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领取人签名 | |||
玉米面积 | 马铃薯面积 | 白色地膜 | 黑色地膜 | 白色地膜 | 黑色地膜 | ||||||
合计 | |||||||||||
乡镇分管领导: 经手人: | |||||||||||
附件3
清水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王爱民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局 长
副组长:刘青山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成 员:高晓云 清水县永清镇镇长
赵文魁 清水县白沙镇镇长
成治华 清水县红堡镇镇长
王 文 清水县白驼镇镇长
赵举官 清水县松树镇镇长
陈 强 清水县王河镇镇长
王 鹏 清水县远门镇镇长
杜彦奎 清水县土门镇镇长
马慧诚 清水县郭川镇镇长
刘亚平 清水县金集镇镇长
桑鑫蕊 清水县黄门镇镇长
雷瑞祥 清水县陇东镇镇长
左 丹 清水县草川铺镇镇长
张怀民 清水县秦亭镇镇长
马 强 清水县山门镇镇长
成 琪 清水县丰望乡乡长
张晓明 清水县贾川乡乡长
刘鹏军 清水县新城乡乡长
汪世昌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汪世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附件4
清水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汪世昌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站长 高级农艺师
副组长:杨杰斌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正科级干部
成 员:纪粉霞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推广研究员
申三保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王晓娟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蒲利民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张慧芳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杨振波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史苹香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刘志红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工程师
袁 杰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工程师
陈晓军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艺师
宋延芳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艺师
李 玮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艺师
纪 平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艺师
毛桂芳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工程师
窦莉莉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助理农艺师
张育霞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助理农艺师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0日印发 |